第 第 1 章 章 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狮市蚶江中学路石壁段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由石狮市经济局以《石狮市经济局
关于蚶江中学路石壁段人行道改造工程的复函》(狮经计[2017]171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委托
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石狮市蚶江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投资约 540 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软基处理、人行道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绿化工程、路灯
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工程、现状路面破除修复工程等,管道最大管径 0.8 米,详见设计图纸和
发布的工程预算书(审核稿);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等两类以
上工程,道路非城市快速路,排水管道直径小于 1.5 米,属于 2500 万元以下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控制价 530.7 万元 ,排水管道管径 0.8 米,
属于中型工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307244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
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
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规定:
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参加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
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下称“省
外信息登记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
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
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
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
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
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
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
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
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
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
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
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
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3 月 1 日 8 时 30 分 00 秒至 2018 年 3 月
5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 通 过 “ 泉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
(http://www.qzzb.gov.cn/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
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
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
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往招标人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10 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现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往招标人指定账户)或
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www.fjggfw.gov.cn)及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上发
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 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邮编: 362700
电子邮箱: 942873036@qq.com
电话: 0595-88681206 ,传真: 0595-88686341
联系人: 小王
招标代理机构: 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石狮市东港路与子芳路交叉口豪富华房地产大厦七楼 ,邮编: 362700
电子邮箱: 13506930320@163.com
电话: 0595-88713900 ,传真: 0595-88713700
联系人: 郑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
地址: 石狮市长福路 31 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 0595-8872088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 0595-83051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