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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江浦分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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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晋建施招 20180226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 ( 江浦分校 ) 工程已由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晋发改

审[2016] 173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上

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陈埭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 6765.5273 万元,总建筑面积约为 21089.93m2,地

上 9 层局部 5 层,地下 1 层;建筑檐高 31.8m,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江浦分校)工程造价约 6765.5273

万元,总建筑面积约为 21089.93m2,地下室 5523.44m2,1#、2#教学楼、教学办公楼、合班

教室、连廊,建筑面积 7317.68m2,建筑高度 18.3m;办公综合楼 8090.11m2,建筑高度 31.8m;

配电房 116m2,门卫 42.7m2,地下室地下一层,1#、2#教学楼、教学办公楼、合班教室、连

廊地上五层,办公综合楼地上九层,配电房地上一层,门卫地上一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

构体系,单跨最大跨度为 9.2 米。主要施工内容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

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园林绿化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

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建筑面积约为 21089.93m2;建筑高度

31.8m,跨度最大不超过 9.2m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造价约 6765.5273 万元,总建筑面积约为

21089.93m2,地上 9 层局部 5 层,地下 1 层;建筑檐高 31.8m,跨度最大不超过 9.2m;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67655273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60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

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

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应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

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7〕53 号)要求执行,要求如下:

(1)2017 年 9 月 15 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 年 9 月 16 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

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2)提交申报材料时,执业证书有效期尚未到期的人员,可向省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申领《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用于工程项目投标。具体办法参照《福

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建设类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15〕

274 号)。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

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

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

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

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

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

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

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

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

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 0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18 年 3 月 5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网址 : www.qzzb.gov.cn ) 采取无记

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标书制作软

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

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

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A 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  0 80 万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

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

行出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

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在

投标有效期内有效;③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

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④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

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实施意见的通

知》(晋政文[2017]278 号文)规定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3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本工

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

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

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

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

另行通 。

7.1 签到、解密: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

证)进行电子签到(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

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现场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

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盖章 )

地址: 晋江市陈埭镇 ,邮编: 3622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8900373785 ,传真: /

联系人: 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盖章 )

地址: 晋江市华泰国际新城 4 栋 116-216 店面 ,邮编: 362200 

电子邮箱: 291015227@qq.com

电话: 17759990009 ,传真: /

联系人: 小余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晋江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地址: 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

联系电话: 0595-856844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 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联系电话: 0595-85622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