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德化县瓷艺城横一路已由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德发
改审[2017]24号批准建设,招标编号为德建招字[2017]094号,建设单位为 德化
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德化县城市
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德化县龙浔镇丁溪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 2600 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
准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 26301591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 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信息
可通过监管平台的 “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
信息登记系统”进行查询。根据《泉州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
管理制度的通知》泉建建[2016]105 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拒绝被列入“黑名单”
的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参与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得被省住建厅列入黑名单,被
列入黑名单的项目经理自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完成变更手续之
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
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未超过 60 周岁的临时注册建造师),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到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
平台进行相应信息登记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
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
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1
类。对企业季度信用分低于 60 分的投标人的或在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季度
信用分的投标人,在评标时将被否决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
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要求中标人严格执行《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
化县建设领域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意见的通知》(德政办【2010】95 号)、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泉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
市场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德建[2015]169 号)中关于工资保证金的有关规定。
3.10. 投标人中标后应执行闽建建[2017]5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
德政办【2010】135 号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建设工程远程信
息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
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
作指南。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 08
时 00分至2017年 12月9 日 17 时 30 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
电子标书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
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投标人如须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公司预约订购,施工图纸售价:
另计,售后不退。购买预约电话:13960310464。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由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的账
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2 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
形式:
①现金形式: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
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
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瓷艺城横一路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
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
2
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
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
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
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
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
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若投标申请人为福建省住房
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应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③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进行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时,投标人使用二维码
自助签到时务必记下交标序号,同时将装有投标文件 U 盘的密封函连同相关证
件原件(应到人员身份证除外)在截标之前(最迟应于K值抽取之前)一起递
交到代理收标处,并告知正确的交标序号,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序号标签贴
在投标人签到凭证(二维码)上,投标人须持此标签方可取回原件。投标人递
交原件时请仔细检查是否完整,K 值抽取之后不得进行任何的补充提交。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德化县龙鹏街 117 号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德化县南门隆中小区 5#楼
邮编:
查询电话:0595-23559850
E-mail:
传真:
联系人:苏先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德化县诗敦 152 号
邮编:
查询电话:13960310464
E-mail:
传真:
联系人:苏小姐
2017 年 12 月 4 日
3
监管部门: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