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港区公交综合车站工程已由 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
备【2017】C04080 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泉港区大众公交有限公司,建设资
金来源 企业自有 ,招标人为泉州市泉港区大众公交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拟建于泉港区驿峰中路中段(坝头溪西南侧),具体用地位
置及规模以国土、住建部门批复为准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 982.8289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 23000 平方米,利用原有场地及配套设施
建设泉港区公交综合车站,主要对地面进行硬化。具体详见预算资料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982.8289 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备注: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简称”省外
入闽施工企业”)必须按照闽建筑[2015]35 号、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办理入闽
登记手续。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
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
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如投标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拟担任本
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
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注: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
通知》(闽建筑函[2014]6 号)要求,项目经理持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需为按
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
执业证书人员,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
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
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 类。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 60 分或者在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季度信用分的投标人,评
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
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
业绩”要求: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 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
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泉建
交易[2009]7 号。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 08 时 00 分至 2017 年 11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
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
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
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
4.3. 施工图纸另计(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7799558。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 17 时 00 分前汇到(以收
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帐户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泉州市泉港区支行,
开户帐号:100165030430010002;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拾捌万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以银行转账或电汇
形式汇入。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港招 2017 第
100 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年 11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
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
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 U 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
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
文件 U 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qgjy.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区大众公交有限公司 ;
地址: 泉州市泉港区 ,邮编: 362801 ;
电话: 13665999196 ,传真: /
;
联系人: 庄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港区驿峰路东段庄园金第旺座 B 幢 1703 室,邮编: 362801
电话:0595-27799558 或 15059734070、15396318192,传真: /
联系人: 小林、小庄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层
电话:0595-68110055 。
监管部门: 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监督电话:0595-68110003
日期:2017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