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3505201608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安职业中专学校运动场及校大门建设项目 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惠发改审[2016]61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惠安职业中专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省惠安职业中专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建工
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惠安县螺城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人民币918.44 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参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683.4139 万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1 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塑胶跑道(GB/T14833-2011)》
规定的合格标准,并达到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有关标准和场地设计标准手册规定的合格质量
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
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
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不超过60 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应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可以查询到且不得低于60 分。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值的项目所有投标人综合信用评价折分系数均为1.0000。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11 月 25 日08 时00 分至2016 年 11 月
29 日17 时30 分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每份提交50 元人民币,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预约订购,图纸另计,售后不退。订购图纸预约电话:0595-87255986。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 年 12 月 20 日17:00 时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从本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划出,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 账 号:157300100100214423;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招标编号 (格式:投标保证金 35052016087 )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
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 号)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拾贰万元 。
7.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2016 年 12 月 21 日 9:0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惠安县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第 1 开标大厅(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惠安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 惠安县螺城镇 ,邮编: 362100 电子邮件:
电话: 18900370057 ,传真: 联系人: 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 楼D、E 座,邮编: 362000
电子邮件: qjgzbzj@163.com
电话: 0595-87255986 ,传真:0595-87255986
联系人: 小陈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惠安县螺城镇螺兴大厦二层第一开标大厅
详细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监管部门名称: 惠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点:___惠安县住建局建设股 _
电话: 0595-8738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