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银行泉港支行办公楼营业厅部分装修工程 已由中国农业银行福
建省分行 以 农银闽复[2016]668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
州泉港支行 , 建设资金来源 分行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
港支行,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泉港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总造价为 395.0732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国农业银行泉港支行办公楼营业厅部分装修工程,具体详见
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95.0732 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
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
备注: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简称“省外入闽
施工企业”)必须按照闽建筑[2015]35 号、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投标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上述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
3.2.1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
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
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2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
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
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
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
于 60 分或者在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季度信用分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
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
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泉建筑
[2015]51 号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
易[2009]7 号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 8 时 00 分至 2016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通过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
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
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
4.3. 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2100509。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 17 时 00 分前汇到(以银行实
时对账单为准)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帐户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山腰支行,
开户帐号:1359060104000803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7 万元人民币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
式汇入。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港招 2016 第
88 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 年 11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
使用二维码自助签到时务必记下交标序号,同时将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函连同相关证件
原件(应到人员身份证除外)在截标之前一起递交到代理收标处,并告知正确的交标序号,
“注:不要把CA证书放在原件一起递交”。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序号标签贴在投标人签
到凭证(二维码)上,投标人须持此标签方可取回原件。投标人递交原件时请仔细检查是
否完整,K值抽取之后不得进行任何的补充提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www.qzzb.gov.cn)和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qgjy.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
地址:泉港区 ,邮编:362000
电话: 13600772276
联系人: 施顺其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 9E,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 qianyuzx@163.com
电话:0595-22100509 转 806 或 15905991018,传真:0595-22104509
联系人: 廖端巧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层
联系电话:0595-6811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