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作为统领城市发展和建设的全局性工作,基本任务是改善人居环境、增进人民福祉、建设人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1978年,第三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强调“认真抓好城市规划工作”,提出“控制大城市规模,多搞小城镇”的城市发展方针。随后,中央下发《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确定中国城市发展的基本思路,中国城市规划建设由此迎来一轮大发展。
之后,1984年,颁布实施《城市规划条例》;1990年,颁布实施《城市规划法》;2005年,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年)》;2008年,颁布实施《城乡规划法》……
37年,规划编制法律法规和实施机制基本形成,规划的法制地位基本确立,但具体的执行实施效果还不尽如人意。
如,部分地方城市发展的指导思想存在偏差,规划执行缺乏连续性和刚性约束,各种“城市病”蔓延加剧……
37年,城市发展犹如一列高速行驶的列车,现在正在由速度向质量“变轨”,确立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规划工作也必将随之转型创新。
城市工作千头万绪,规划是基础所在。作为负责规划政策研究拟订和指导实施的主要职能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城市规划的变革路上前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重点工作和相应措施,推动城市规划水平整体提升,让城市成为人们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
——推动“多规合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保部,针对规划不统一、不协调问题,选择28个市县,试点探索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
——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14个大城市的划定开发边界试点工作,要求各城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城市发展阶段等,合理确定城市发展建设边界,遏制城市随意扩大规模、盲目发展;
——会同国家人防办在8个省(区、市)开展“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试点,引导各地将地下空间作为重要空间资源,积极开发利用,推进地下、地上统筹协调,立体发展;
——将低碳生态城市作为降低能耗、提高能效、减少碳排放的重要手段,确定了28个试点示范城市,探索推动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市政发展,积极促进土地混合使用、就业与居住平衡、低冲击开发和海绵城市建设……
2015年,时隔37年后,中央重启城市工作会议。这一年,围绕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兼顾惠及民生和城市长远发展的需要,住房城乡建设部直面城市发展中不断积累、叠加的问题和矛盾,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工作,不断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推进城市从粗放、外延式发展,向精细、内涵式发展转变,全力以赴建设人们的“美丽家园”。
——5月,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在海口共同举办《海南省总体规划》专家研讨会,首次将一个省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空间布局,有利于统筹协调各类规划,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是规划领域的一次有益探索;
——6月,在成都召开座谈会,研究探索建立城乡规划督察部省联动机制,提出将加快建立省派规划督察员制度,逐步扩大督察制度覆盖范围,尽量采用派驻方式开展工作,形成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合力;
——8月,与广东省人民政府举行部省共同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体制改革试点省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以问题为导向,在城乡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绿色建设体系、住房制度、现代化建造等领域进行改革;
——9月,部稽查办公室在沈阳市组织全国规划督察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派驻各地的规划督察员主动适应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新形势,切实履行城乡规划督察职责,树立城乡规划权威,以更严格的要求履行督察职责;
——10月,成立调研组赴浙江省调研,并在义乌市召开全国治理违法建设工作现场会,交流治理违法建设工作经验;
——11月,在深圳召开的全国城市设计现场会暨全国城乡规划改革工作座谈会指出,全面推进规划改革的有利条件已具备,要增强规划改革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改革不断释放规划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
一项项举措掷地有声,推动城市成为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依托。通过规划的创新与变革,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打造出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