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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现场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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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暂行办法》(闽建〔2015〕3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现场考核工作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15〕34号)等要求,经研究,定于2015年10月开展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现场考核。为增进地区间相互学习、借鉴和交流,创新考核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10月19日:上午8:00-12:00报到,报到地点:梅园酒店,地址:福州市铜盘路2号;下午召开现场考核工作技术交底与现场示范考核交流会。

  项目现场考核工作时间:2015年10月20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

  二、考核方式

  现场考核采取“设区市之间交叉检查考核,省厅视情组织抽查考核”方式进行,分组安排及考核项目清单将在技术交底会上一并公布。

  三、考核组组成

  本次现场考核工作由各设区市住建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具体负责,组织考核组进行异地交叉考核。考核组由组长和2名安全专家组成,其中:组长应由设区市住建局(建委)工程科(处)或质量安全监督站领导担任,安全专家由各设区市住建局(建委)自行选定,安全专家应满足熟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规范、标准及优良项目考评办法,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等要求。

  请各设区市住建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考核组成员名单和优良项目现场考核主管部门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详附件)一并上报省厅工程处。

  四、考核要求

  1、各考核组应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暂行办法》,严格按照考核项目清单,对照“一票否决”项,逐项进行现场考核。所考核项目的现场全貌、场地等安全文明施工要素(一票否决项内容)均应拍照留存备查。

  2、项目现场考核结束时,考核组3名成员应在“福建省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一票否决项目表”中填写检查结果并签字确认;对于被“一票否决”项目,必须拍照锁定证据,并现场打印彩色图片后经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签字确认。

  3、考核工作结束后,各考核组应做好项目考评结果的汇总及材料整理工作,并以正式书面形式于2015年11月9日前向省厅提交所考核项目的考核结果和相关考核材料。

  4、考核组现场考核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省厅举报电话:0591-83565103。

       附件: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核组成员及受检地区主管部门联络员名单一览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