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筑函〔2024〕10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三季度工作会议和省政府经济运行专题会议精神,推动建筑业经济稳增长工作,我厅于2023年11月17日印发《关于做好第四季度建筑业经济稳增长工作的通知》(闽建筑函〔2023〕62号),充分发挥建筑之乡和龙头企业带头作用,推动项目满产超产,实现第四季度建筑业经济稳增长。2023年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77万亿元,位居全国第7位;增幅4.8%,其中特级企业产值增幅24%,一级企业产值增幅12.2%,对我省建筑业回暖企稳贡献突出。
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建筑业总产值或省外产值排名前50名,且产值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4.8%)的亿耀(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具体企业名单详见附表)予以通报表扬,并按《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23年版)》(闽建〔2023〕9号)相关规定,予以信用加分(0.5分)。
希望受表扬的企业再接再厉,继续为我省经济“开门红”“稳增长”多做贡献。全省施工企业要以他们为标杆,为实现我省建筑业经济发展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表扬企业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