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办严格落实有关制度,在招投标源头上严格把关,各级监察部门严格监督,凡没有清欠办核实签发“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行为证明”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一律不能参加新项目的招标、投标。加强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新开工项目在开工前,建设单位要按承包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缴纳工资保证金,存入工程所在地财政专户,一旦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可以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解决,避免矛盾扩大。同时,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立自身的农民工支付监控体系,农民工工资支付记录表、用工合同、农民工花名册等作为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清欠办还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重点监控,根据摸底、排查的情况,对拖欠数额大、清偿难度高、易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项目和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督办。目前,聊城市已启动节日期间清欠工作应急方案,确保工资拖欠问题能够及时妥善处理。
来源:中国建设报 2013-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