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福州市园林中心,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根据企业反映,2015年之后通过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下称“项目监管系统”)报监的部分竣工项目,由于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线下办理施工许可,造成项目监管系统的相关项目施工许可信息缺失,影响到企业完善施工竣工验收信息。经过省厅梳理,现将项目监管系统中2015年以来没有记录施工许可信息的竣工项目清单(详见附表)转给你们,请你们组织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认真核对,并按照要求补充附表中的施工许可等信息,于2020年10月10日前汇总后报送省厅建筑业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t503@126.com(以上事项无需企业自行报送)。
省厅将各地报送的施工许可信息统一导入项目数据库,并于10月20日前按照住建部编码规则生成施工许可证编号,便于企业完善施工竣工验收信息。闽建筑函〔2020〕49号文规定的完善竣工验收信息时间,顺延至11月30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