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9〕555号),经研究,我厅决定废止7件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6日
61f34a39371bf552331301107d4e480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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