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建建﹝2020﹞8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为落实《在建工程文明施工XIN行动拓展三年行动方案》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在建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市考评中心,制定了《在建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考评方案》,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原《市区在建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考评方案》(泉建综〔2017〕32号附件2)自2020年2月1日起同时废止。
附件:在建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考评方案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
2020年1月21日
附件:
在建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考评方案
为全力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文明施工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积极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城市,制定本考评方案,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一、考评区域
全市受监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在建工程”)。
二、考评依据和评分标准
依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泉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对在建工程的围挡、出入口、扬尘防治、临时设施的文明施工现状按百分制进行动态考评。考评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具体考评内容与评分标准详见《在建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考评表》(附表)。考评内容及检查项目分值占比可根据每年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的重点目标任务适时调整并发布。
三、考评方式与异议处理
(一)考评方式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委托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成立考评组实施“四不两直”式的暗访考评,并联合发文通报考评和奖惩情况。必要时可邀请新闻媒体、市容市貌观察团等参加。
按照“日检查、月通报、季度覆盖”的考评方式,对全市在建工程的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拉网式、循环式考评。原则上,每月各辖区在建工程的考评数量应不少于40%、全市抽查市政工程数量不少于5个。各地住建部门和市质安站要及时汇总辖区在建项目情况,形成在建项目清单,于每季度末月5号前同步报送市住建局(qzjsj22178972@163.com)和市考评中心(qzwskp@163.com)。
(二)工作流程
考评人员通过智能考评系统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拍照记录并按考评标准给予相应的扣分,最后生成考评详图发给各地住建部门和市质安站。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由属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督促整改到位;存在未设置洗车台、出入口未硬化、“滴撒漏”等突出问题且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开展属地末位项目联合考评。由考评组选取各辖区上月成绩最低的工地作为次月联合考评对象(最低成绩并列的均应考评),与属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复查整改情况,对未整改问题予以加倍扣分。考评组应于考评前1小时内与属地联系,监督机构应派2名执法人员参加。
(三)异议处理
各受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的形式申诉。申诉报告须如实写明异议问题和诉求意见(附加佐证说明材料),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再经属地住建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核把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通过智能考评系统报给市考评中心,纸质材料同时抄送市住建局。以属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收到考评详图时间起计算,收到考评详图的5个工作日内为有效申诉期。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通过规定程序报送的报告不予受理。
收到有效申诉后,市考评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异议处理意见并反馈。
(四)会商机制
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每月最后一周,由市住建局和考评中心共同分析本月考评情况,研究确定考评结果,明确奖惩措施等有关事项;结合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分析会或召开专题会,点评在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四、奖惩措施
(一)建立通报表彰批评机制。依托《泉州市建设信息网》公布考评情况,房建、市政工程分开排名,对考评成绩排名在全市前3名,且考评分值在90分及以上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总监及项目监管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并优先评先评优;对房建工程考评成绩排名在全市末位5名、市政工程考评成绩排名在全市末位1名,且考评分值在70分以下(不含本数)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总监及项目监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该项目纳入下个月重点考评范畴,实施差异化考评。
(二)完善日常处罚机制。房建工程考评成绩排名在全市末位5名、市政工程考评成绩排名在全市末位1名,且考评分值在50分以上(含本数)70分以下(不含本数)1次的,由属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约谈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以下简称“三方责任主体、责任人”);12个月内同一项目累计2次的,取消该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优良项目参评资格,列入属地“黑名单”管理,由属地住建部门分管领导约谈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三方责任主体、责任人;12个月内同一项目累计3次的,取消该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优良项目参评资格,列入市级“黑名单”管理,由属地住建部门主要领导约谈分管领导、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三方责任主体、责任人。对考评分值在50分以下(不含本数)的,直接按程序列入属地“黑名单”管理,由属地住建部门分管领导约谈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三方责任主体、责任人。上述列入“黑名单”管理的对象为三方责任主体、责任人,时限为3个月,约束措施按照《关于印发泉州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泉建建〔2016〕105号)执行。
(三)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扣除机制。项目竣工验收时,县级住建部门和市质安站应对该项目的历次考评得分情况进行统计取平均值。该项目的历次考评得分平均值在90分及以上的,不予扣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该项目的历次考评得分平均值在90分以下(不含本数)的,则予以扣除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如项目考评平均得分X分,则拨付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X+10)%。每个项目必须接受2次及以上的考评,直至竣工验收为止。县级住建部门和市质安站负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扣除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分片包干整治、持续综合整治。同时,将本文件通知传达到辖区各个在建工程,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积极配合日常考评。对出现辱骂考评人员、妨碍拍照考评、拒绝入场考评、甚至强抢考评设备的,将视情况一次性扣减项目考评分10~50分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严格执法。县级住建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对考评分数低于70分的项目及时给予预警,并实施差异化监管。坚持检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整改不力的项目,一律按上限从重处罚,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强化宣导。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项目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曝光“脏、乱、差”和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积极引导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努力营造“社会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市住建局将结合半年度、年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各地、各单位推进文明施工标准化情况进行督查。凡未能严格履行本通知相关规定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监督执法人员疏于管理、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表:
在建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考评表
工程名称:
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查 项目 | 检查评分标准 | 应得分 | 扣减分 | 实得分 |
1.工地围挡 15分 | 1.房建工程工地四周均未设置围挡,该项不得分;围挡设置未连续、封闭,缺口大于3米,每处扣5分;缺口大于0.3米且不超过3米,每处扣3分。 2.市政工程与现有通行道路交汇处未设置围挡,每侧或每处扣5分; 3.围挡高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市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低于2.5米,每侧扣5分;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低于1.8米,每侧扣5分;各类工地围挡高度超过2.8米,每侧扣7分。 4.围挡未做到稳固、整洁、美观的,破损面积大于2平米,每处扣2分;破损面积不超过2平米,每处扣1分;存在脏污、“牛皮癣”,面积大于2平米,每处扣2分;存在脏污、“牛皮癣”,面积大于1平米且不超过2平米,每处扣1分;围挡材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施工至±0.0以上的房建工程围挡应采用砖柱加琉璃瓦压顶样式,市政工程围挡应采用固定式夹芯彩钢板围挡,施工周期在30天以内的建筑工地应采用移动式全塑注水围挡),每侧扣3分;局部使用彩色编织布、竹笆或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每处或每侧扣2分。 5.围挡四周均未设置公益广告,该项扣5分;公益广告设置未占围挡总面积30%,少5%以内(含本数)的扣0.5分,超出5%(不含本数)的扣2分;广告破损的,每处扣1分;发布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商业广告,该项扣3分。 6.利用工地围墙作为挡土(水)墙、机械设备或其它临时设施支撑墙的,每处扣5分。 | 15 | ||
2.出入口 30分 | 1.出入口未设置大门,每处扣5分;设有洗车台的出入口未设置门卫,每处扣2分。出入口大门门眉或门扇破损,每处扣2分;存在脏污,面积大于2平米,每处扣2分。 2.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未设置或信息不全,每项扣1分;重大危险源告知牌、企业标志未设置或信息不全,每项扣3分;工程概况牌未设置于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该项扣1分;公示牌被遮挡,每处扣1分。 3.渣土运输车辆出入口未设置洗车台,该项扣10分;未设置三级沉淀池、洗车设备、水源和良好的排水系统,每项扣5分;洗车台破损、泥沙淤积影响一侧排水,每个扣3分;洗车台泥沙淤积完全堵塞,每个扣5分;洗车台被占用,影响正常使用,每个扣5分;沉淀池未设置清掏口,每个扣5分。 4.因漏水、渗水导致场地外污水横流,每处扣3分;施工废水未经“三级沉淀”直排路面、地下管网,每处扣5分;出场土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封盖不到位,每辆扣5分;出场车辆车身明显脏污,每辆扣5分;有土方运输的工地未建立废土运输车辆进出场登记或安装抓拍系统的,扣5分。 5.房建工程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硬化处理,每侧或每条扣5分;场内硬化路面积浮土,大于2米且不超过20米每处扣1分,大于20米且不超过50米每处扣2分;市政工程出入口未硬化处理,每处扣5分。 6.出入口外路面“滴撒漏”每处扣10分,严重“滴撒漏”每处扣15分。市民举报、媒体曝光工地出入口“滴撒漏”,情况属实的,当期加扣10分。 | 30 | ||
3.临边防护10分 | 1.基坑四周均未设置防护栏,该项扣5分。 2.基坑周边防护栏设置未连续、封闭,存在缺口,每处扣2分。 3.基坑一侧防护栏未涂刷色标,每侧扣2分;色标不明显,每侧扣1分。 4.钢筋加工场未搭设防护棚,每处扣2分。 5.一侧立面的立杆、横杆等杆件表面未涂刷色标,每侧扣2分;色标不明显,每侧扣1分。 6.一侧立面的剪刀撑和踢脚线未涂刷成红白或黄黑相间条纹,每侧扣2分;未设置整齐、美观,每侧扣2分。 7.密目式安全立网挂设出现破损、污染等不整齐、不美观现象的,破损不超过3个洞,每处扣1分;破损大于3洞,每处扣2分;一侧立面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脏污,每侧扣2分。 | 10 | ||
4.扬尘防治 25分 | 1.未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或信息不全,该项扣2分;扬尘治理公示牌未设置于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该项扣1分。 2.房建工程占地面积5000平米及以上未配备喷雾水炮的,该项扣5分;市政工程现场未配置洒水车降尘的,该项扣5分。 3.场内尘土飞扬、降尘设备未适时开启,每项扣2分 4.单体工程的外脚手架未设置喷淋系统,每处扣2分;一侧的围挡未设置喷淋系统,每侧扣2分;降尘设备不能使用,每处扣5分。 5.场内成片裸露地面、土方未采用防尘网覆盖,面积不超过200平米每处扣2分,面积超过1000平米每处扣10分;成堆建筑垃圾未堆放于专用堆放场,每处扣2分;建筑垃圾堆放场未采取洒水、覆盖防尘网等降尘措施,每处扣2分;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未采取洒水、覆盖防尘网等降尘措施,每处扣2分;砂浆现场搅拌未采取喷雾、封闭等降尘措施,每处扣2分;进行土方、渣土及建材装卸和运输、基坑开挖、砂浆搅拌以及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未采取喷雾等降尘措施,每处扣2分;办公生活区裸露场地未绿化处理,每处扣2分。 | 25 | ||
5.办公生活设施 10分 | 1.施工现场作业区与非作业区未有明显隔断措施,每处扣5分。 2.工地设置的办公室、宿舍、食堂、餐厅、厕所、淋浴室等办公生活设施未做到美观、稳固、整洁,零星垃圾每处扣1分,保洁不到位每处扣2分,卫生死角每处扣3分,焚烧垃圾每处扣5分;存在脏污、“牛皮癣”,面积大于2平米,每处扣1分。 | 10 | ||
6.施工场地 10分 | 1.场内材料、构件、料具等未分区、分类堆放整齐,每处扣1分;材料堆放点未挂设醒目标识牌,每处扣0.5分;材料堆放于施工围挡外,每处扣2分。 2.建筑废料、垃圾未及时清理,每处扣1分,焚烧垃圾每处扣5分。 | 10 | ||
检查评分合计 | 100 | |||
考评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签名: 总监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
1.存在辱骂考评人员的,一次性扣减项目考评分10分;
2.妨碍拍照考评的,一次性扣减项目考评分20分;
3.拒绝入场考评的,一次性扣减项目考评分30分;
4.强抢考评设备的,一次性扣减项目考评分50分;
上述情况将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市政工程试行扣减分折半后,计算实得分;试行3-6个月后,视情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