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污水厂尾水回用冲沟工程已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狮发改审【2019】2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永宁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为1122.5266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永宁污水厂尾水回用冲沟工程,从永宁污水处理厂尾水泵房引水,沿污水处理厂已建水解池北侧场地埋设,之后沿污水厂围墙外侧空地敷设至西岑溪与沙溪古井路交叉处,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招标范围说明和发布的工程预算书(审核稿);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造价为1122.5266万元,最大管径为DN500;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造价为1122.5266万元,最大管径为DN500,属于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1122526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等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相关入闽登记手续。(2)根据《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文)等文件,本工程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的,在黑名单有效期内讲否决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1日08时00分00秒至2019年7月15日18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账户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2万元整(大写:贰拾贰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④石狮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8月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石狮市宝盖镇北环路2638号 ,邮编:362700
电子邮箱: 57021831@qq.com
电话:0595-88552042,传真: 0595-88552040
联系人: 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E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qianyuzx@163.com
电话: 15159506769 ,传真: /
联系人: 张超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 0595-8872088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石狮市新行政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
联系电话: 0595-83051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