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9]04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安市美林街道观音山暗树脚地块A土石方平整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投【2012】3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安市祥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南安市祥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美林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土石量99.7783万m³,其中土方为89.1565万m³,砂石方为10.6218万m³(详见土石方贮藏量计算报告);土方平整造价为1706.5306万元,砂石方处置权招标底价(最低投标限价)6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 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
(2) 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土方平整及砂石方处置权,总土石量为99.7783万m³,其中土方为89.1565万m³,砂石方为10.6218万m³(详见土石方贮藏量计算报告)。土方平整造价为1706.5306万元;砂石方处置权价值评估价50.52万元(详见价值评估咨询报告),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平整涉及普通建筑用砂石开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南政办〔2019〕21号)规定,本项目砂石方处置权招标底价(最低投标限价)应就高原则确定为60万元。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土方为89.1565万m³,砂石方为10.6218万m³;1、土方平整造价为1706.5306万元; 2、砂石方处置权招标底价为60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土方为89.1565万m³,砂石方为10.6218万m³;1、土方平整造价为1706.5306万元; 2、砂石方处置权招标底价为6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适用” ;
2.4.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采用土方平整工程和砂石方处置权一起捆绑招标的方式。1、土方平整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536.69155万元;2、砂石方处置权最低投标限价为60万元,此为可竞争费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包含土方平整、砂石处置全部工期,其中地块范围中部约40亩应在60日历天施工完成,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指定),定额工期 “不适用”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不适用”;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不适用” ;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应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7〕53号)要求执行,要求如下:
①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 31 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②提交申报材料时,执业证书有效期尚未到期的人员,可向省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领《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用于工程项目投标。具体办法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建设类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15〕274号)。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不适用”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适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不适用”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不适用”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根据(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被列入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 ;③根据《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等文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④根据泉渣土办【2018】16号文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交与处置核准并进入的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目录库中的运输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06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至 2019 年 07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的应在2019年07月24日17时00分00秒前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叁拾 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或以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扫描件;③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④或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屋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为准。)
投标保证金帐户:
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0707110100100002279070001,
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959015443103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505016563070000059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以上三个帐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
注: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 年 07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 开标时间: 2019 年 07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等应到场开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招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进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进行身份验证和摄像留存。投标人应到位而未到位的或不能完整出具上述有效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4. 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
7.5. 签到、解密: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现场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及南安市人民政府(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安市祥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安市观音山基地办 ,邮编: 3623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720859947 ,传真: /
联系人: 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华大泰禾广场SOHO3号楼817-818室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15306082791@139.com
电话: 15159858102/0595-22816066 ,传真: /
联系人: 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柳南西路8号
联系电话:0595-68900557、6890055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5-86368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