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省厅于5月13日~5月24日开展了全省房建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有关处理意见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督查随机抽查各设区市在建房建项目6个,共60个。发出督促全面停工改正通知书25份,督促局部停工改正通知书13份,督促改正通知书22份。累计检查5356记分项,4488项符合,符合率83.79%,责令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给予60家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动态共记3449.03分,平均各记57.48分;给予60家监理单位和总监共记2357.32分,平均各记39.29分。现场抽取钢筋原材40组,全部合格,质量比较稳定;按项目统计的砼强度抽测合格率88.14%,较上轮省厅督查提高25.64%;按抽查构配件数统计的钢材壁厚等安全防护材料质量合格率为61.45%,较上轮省厅督查提高23.28%。
二、存在问题
(一)各地对省厅文件贯彻力度不足
各级监管部门对《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执行力度弱,如第一季度福州、漳州、泉州地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各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平均记分为12.1分、12.27分、14.69分,本次监督检查上述三个地区6个项目的项目经理平均记分为82.65分、76.49分、73.63分,相差很大,安全生产压力无法及时传导到责任主体。
(二)施工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1.行为方面
大部分项目的项目部在岗人员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个别项目总监长期不在岗。部分项目危大工程未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危大工程施工前未在“项目监管系统”上填报,未按要求利用远程视频监控对本项目进行检查并在项目监管系统留痕,分部、子分部未按规定组织验收,监理、施工单位对项目的检查记录未留下可追溯的影像资料等。
2.工程质量方面
本次共抽测59个项目268个结构受力构件(其中节点88个)进行现场砼强度回弹,其中17个项目43个构件(其中节点29个)砼强度回弹推定值低于设计值;经现场取芯验证,仍有7个项目的13个构件(其中节点10个)砼强度低于设计强度要求;抽测钢筋接头19组,有1组检测不合格;大部分住宅项目的迎水面外窗洞口、外墙混凝土梁下端未按规定做企口型止水带。
3.施工安全问题
(1)安全防护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本次抽测了60个项目的外脚手架、模板支架使用的钢管、扣件、顶托等原材料和构配件2114个,满足标准要求的有1299个;其中抽测钢管1000根,满足标准要求的有568根,抽测可调托撑410根,满足标准要求的有103根。
(2)钢管扣件扭力矩不符合要求。本次共抽测59个项目外脚手架的528个扣件拧紧扭力矩,满足要求的仅161个,主节点受力存在安全隐患。
(3)起重设备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本次共检查了42台塔式起重机、35台施工升降机,其中1台塔式起重机与相邻塔机最小距离不符合要求、6台施工升降机存在多个控制、限位装置失效,穿墙螺栓长度不足等重大安全隐患。
工程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详见附件1~5
三、处理意见
(一)给予表彰
对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本次督查学习且成绩排名前3名的厦门中联永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予以全省表彰,并按《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6版)第4.4.4条给予企业信用加分。
(二)给予批评
对25个全面停工项目相应的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总监予以全省批评。同时,按《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第5.3.10款对施工单位予以不良信用记分,按《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5年版)》第4.3.8款对监理单位予以不良信用记分。
(三)挂牌督办
对主要因混凝土强度不合格被全面停工的7个项目(详见附件6)由省住建厅挂牌督办,逐项整改,经省住建厅复查后销号;对因项目经理单次记分达60分及以上的18个全面停工项目以及13个局部停工项目(详见附件7)由相应设区市主管部门挂牌督办,逐项整改,经设区市主管部门复查后销号,复查结果及时上报省厅工程处。
(四)取消参评资格
本次检查的项目共有13个申报创建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其中平潭高新产业园示范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平潭海峡二桥二线通道项目、龙腾天宸(1#、2#楼)、颐荷•亚洲一期(D地块) 等4个项目(其中平潭2个,龙岩、福州各1个,具体详附件8)存在施工现场钢管、顶托不符合“闽建建[2017]30号”文要求等“一票否决”的问题,依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暂行办法》(2017版)的规定,决定取消该4个工程项目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参评资格,同时核减平潭2个,龙岩、福州各1个2019年度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指标。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级监管部门应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主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30号)、《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闽建科〔2018〕4号)等文件,加强监管力度,传导压力,督促责任主体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附件:1.督查组发单情况汇总表
2.督(巡)查项目符合率统计表
3.砼强度回弹抽测情况统计表
4.全省房建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项目存在问题一览表
5.停用起重设备一览表
6.省住建厅挂牌督办(全面停工)项目表
7.设区市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全停或局部停工)项目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