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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南安一中新校区室外附属(景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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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9]0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安一中新校区室外附属(景观)工程 已由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南发改投[2010]5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学新校区校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974.1988万;包括:室外道路、中心广场景观工程、庭院、景观湖、室外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室外道路、中心广场景观工程、庭院、景观湖、室外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市政工程造价974.1988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市政工程造价974.1988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74.1988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应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7〕53号)要求执行,要求如下:

1)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2)提交申报材料时,执业证书有效期尚未到期的人员,可向省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领《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用于工程项目投标。具体办法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建设类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15〕274号)。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不适用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闽建建[2017]16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被列入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3)根据《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等文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6  3 8 00  00 秒至 2019 6  26    1100  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9年 6  25 17:00 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汇到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帐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9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扫描件;③或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 

6.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0707110100100002279070001

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行号:402397376103

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959015443103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行号:308397326015

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505016563070000059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行号:105397300816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 6  26  11  00 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2签到、解密: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现场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7.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等应到场开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应予拒绝。进入评审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进行身份验证和摄像留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及南安市人民政府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学(盖章)

地址: 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学 ,邮编:362300 

电话:13600761909  联系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 泉州市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1301-1303室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2219295320@qq.com 

电话: 15359376129 0595-28000129 ,联系人:   陈开苹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 41 号

联系电话:  0595-68900576、0595-6890055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楼四楼     

联系电话:  0595-86368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