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崇武镇崇兴路道路改建工程 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武镇崇兴路道路改建工程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2015]6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审批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惠安县崇武镇港墘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镇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惠安县崇武镇港墘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
2.2 项目的规模:本工程位于惠安县崇武镇港墘村,道路起于港墘村欢迎门处,向东前进,止于港墘村龙泉寺往东200m处,道路全长1.883k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道路工程起点桩号K0+000,工程终点桩号K1+883.26。工程总投资1594.62万元,其中建安费用为1352.88万元。。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5个月,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 标段 | 所属组别 | 里程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 工期 |
1 | Z1 | K0+000-K1+883.26 | 1.883 | 本工程位于惠安县崇武镇港?村,道路起于港?村欢迎门处,向东前进,止于港?村龙泉寺往东200m处,道路全长1.883k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道路工程起点桩号K0+000,工程终点桩号K1+883.26。工程总投资1594.62万元,其中建安费用为1352.88万元。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5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1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不要求。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及设计图纸 及参考资料 (若不提供图纸,应提供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需要的参考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9年06月12日10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费用80元/份。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5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所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06月11日17时00分前到账。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6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电子保函。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安县崇武镇港墘村民委员会
地 址:惠安县崇武镇港墘村
邮 编:3621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60371112
传 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38570134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千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安县螺阳镇西苑南路311号13座
邮 编:362100
联系人:陈佳斌
电 话:0595-22815999
传 真:79380832@qq.com
电子邮箱:616818579@qq.com
监督单位:惠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595-87336268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