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泉联【2019】安溪招字第03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安溪第十四中学(学生宿舍楼)装修工程已被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安溪第十四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福建省安溪第十四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安溪第十四中学 ;
2.2、工程建设规模: 约99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拆除部分墙体、墙面、天棚装修、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造价99.9964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造价99.9964万元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99.9964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壹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壹 个标段。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筑〔2018〕38号、43号、闽建筑〔2019〕7号、10号、17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其他要求:投标人确保在2019年8月25日前交付使用,以便学校2019年秋季正常开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3 日8时00分至2019年 6月10日18时00分(节假日不休)到 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溪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层)(报名预约电话,微信同号: 13779951590 )以记名方式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入围的20家投标单位提交即可。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应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在上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若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将被拒绝其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尚卿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7.3、投标文件递交的要求: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式两份,一份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另一份原件参加开标时应单独携带以备核验。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按要求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监督与投诉
监督投诉部门: 安溪县教育局 ,电话:(0595)2322558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安溪第十四中学
地 址: 安溪县尚卿乡安溪第十四中学 ,邮编: 362400
电 话: 15659515888
联系人: 王贵芳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层, 邮编:362400
电 话: 13779951590
联系人: 詹丽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