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凤狮幼儿园教学综合楼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凤狮幼儿园教学综合楼(项目名称)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19]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官陂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单位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诏安县官陂镇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凤狮小学校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640万元,工程预算审核价4365410.42元(含暂列金人民币10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幼儿园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698平方米以及围墙、消防水池等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建筑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小型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小型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为人民币3938869.38元(含暂列金人民币10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件的规定,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④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文、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3日 08:30:00至2019年6月7日 17:30:00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取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06月17日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⑤或⑥中任一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06月18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官陂镇中心小学
地址:诏安县官陂镇,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07597612,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华峰社区花墩新区79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hrc2161156@163.com
电话:0596-3326658,传真:0596-2161156
联系人:沈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诏安县
联系电话:0596-33242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联系电话:0596-6096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