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南湖周边污水管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350622060180002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南湖周边污水管网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19]1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漳州市金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莆美镇南湖周边双溪口村、中柱村、前涂村、山美村及上坑村五个村庄;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3869.9万元,本次招标工程财政审核价¥30450332元(含暂列金¥145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工程主要铺设污水管道DN300~DN600,总长(含接户管)15606米,检查井912座,0.1008吨/日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直径 1.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次招标工程主要铺设污水管道DN300~DN600,总长(含接户管)15606米,检查井912座,0.1008吨/日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预算审核价为¥30450332元(含暂列金¥1450000元),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可承担大中小型规模的项目“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要求;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即本工程的预算审核价为¥30450332元(含暂列金¥145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1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根据闽建[2016]5号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4)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要求,在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施工企业,招标人应当否决其投标;
(5)根据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函》通知,本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但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6)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且中途不得离场,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14日 08 时 00 分 00 秒至2019年05月18日18 时 00分00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06月05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叁拾万元 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1/ 18.2.1条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06月06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云陵镇绥阳路86号(原农信社三楼),邮编:363399
电子邮箱: /
电话:0596-6011885,传真:0596-6011886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金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霞潭路段四通物流园区1栋3层6-7间,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ZZSJL2014@163.com
电话: 0596-3728889(15260658889) ,传真: 0596-3878689
联系人: 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云霄县新体育场对面广电大楼裙楼二楼
联系电话:0596-8505385、0596-850532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云霄县新体育场对面广电大楼裙楼
联系电话:0596-850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