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建施招 201809170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口腔医院工程建设项目(Ⅰ期综合楼)已由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发
改审[2018]137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晋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晋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 25 号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约 4158.1166 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位于青阳街道迎宾路,总改造建筑面积为 10461.8m2,建筑最高
高度为 40.05m,建筑最大单跨跨度为 8m,建筑最高层数为 10 层。主要改造内容为原有墙体及
装饰面层拆除,扩建及抗震加固,新砌内隔砖墙,内墙面刷喷抗菌防霉乳胶漆涂料及粘贴瓷砖、
地面铺设 PVC 卷材,新增乳胶漆天棚及铝扣板吊顶,室外景观及绿化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
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4158.1166 万元,
总改造建筑面积为 10461.8m2,建筑最高高度为 40.05m,建筑最大单跨跨度为 8m,建筑最
高层数为 10 层;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4158.1166 万元,总改
造建筑面积为 10461.8m2,建筑最高高度为 40.05m,建筑最大单跨跨度为 8m,建筑最高层
数为 10 层;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155214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375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
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 合格 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 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
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
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
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工程 类。应用福
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
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
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
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
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
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
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投标时不要求投标人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 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18 年 9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
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打开。投标
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
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A 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
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若
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
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
期内有效;③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
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④晋江市建筑企业可以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文
[2017]278 号文)规定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10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
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
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实开标、
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2 签到、解密: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城
市展馆)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
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
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 数字证书一致)现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的原
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行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7.3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等应到场开标,否则其投标文
件应予拒绝。进入评审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
原件准时到场进行身份验证和摄像留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 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 25 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5-85619519 ,传真: /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 705B,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smja-2004@163.com
电话:0595-22556917,传真: 0595-22876917
联系人: 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 http://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
联系电话: 0595--856844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 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联系电话: 0595—85622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