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新闻动态 > 招标投标
招标投标

安溪2025产业园四期市政配套工程

0
时间: 信息来源: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0

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 2025 产业园四期市政配套工程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安发改审[2017]187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

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龙门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 6796.9269 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1)安溪 2025 产业园东北地块场平及边坡支护工程,

造价为 1329.9409 万元;2)安溪 2025 产业园指挥部边坡支护工程,造价为

1665.0867 万元;3)安溪 2025 产业园北侧场地回填工程,造价为 244.1432 万元;

4)安溪 2025 产业园尚品千亿地块边坡生态修复工程,造价为 208.2785 万元;5)

安溪 2025 产业园智造西路工程,造价为 2087.5289 万元;6)安溪 2025 产业园

智造南路西延段工程,造价为 434.7409 万元;7)安溪 2025 产业园中心公园工

程,造价为 659.3976 万元;8)安溪 2025 产业园路入口景观工程,造价为 167.8102

万元;总造价为 6796.9269 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

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 4000 万元以上的

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 万元大型工

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67969269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

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一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包 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 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本招标项目 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用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

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

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

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壹 壹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

许中标 壹 壹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 2 章“投标须知”、第 3 章“评标办

法和标准”和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审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 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 通 过 “ 泉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

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

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投标人获

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

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

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 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A  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标时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币 0 80  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

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 ② 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

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

讫证明》;或 ③ 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福建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8 2018 年 年 9 9 月 月 0 20 日 日 9 9 时 时 0 00 分 分 ( 北京时间) ) 。

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

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

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

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

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2 8.2  签到、解密: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安溪县金融

行政服务中心  2# 二层)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

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

起 人于投标截止时间起 1 1  个小时内使用 A CA  数字证书(与 “ 投标文件固化 ”A CA  数

字证书一致)现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

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 安溪县龙门镇, 邮编: 362400

电话:13599732400

联系人: 林志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5B 幢 703 室,

邮编: 362400

电话: 0595-23196555, 传真:0595-23196555

联系人: 郭耀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www.qzzb.gov.cn,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1#楼五层

联系电话:0595-2323202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2#楼二层

联系电话:0595-68862929

2018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