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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片区中小企业安置园区配套区间市政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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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片区中小企业安置园区配套区间市政道

路工程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以泉台管经审[2016] 118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

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台商投资区

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

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片区中小企业安置园区配套区间

市政道路工程道路位于投资区东部张坂镇,园区纵路北起张纬五路,南至园区横

路,全长约 0.29km,道路标准红线宽度为 18m;园区横路西起张经十二路,东至

张经十三路,全长 434.8m 道路标准红线宽度为 18m。本项目的道路总长度约为

718 米,均为城市支路。项目总投资约 2000 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

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65.2198 万元 (具体以财

审价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 2017 年第 15 次管委会委务会

议的纪要》(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委务会议纪要[2017]15 号)精神,投标人

必须为在我区注册成立的企业或在我区设立并缴税的分支机构。

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核

准的相应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


权限);年度业绩信誉被评定为 C 级和 D 级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等级评

定有效期内拒绝其参与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备注: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执行

泉建筑(2015)70 号文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

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

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

中标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

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项目的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泉建筑[2015]51 号文《泉州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的通知》

的规定执行。

3.10. 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

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 8

时 00 分至 2018 年 1 月 2 日 18 时 00 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qzzb.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

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预约订

购,图纸另计,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0595-22635512。本招标项目电子

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打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 年 1 月 10 日 17:00(北京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拾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从本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

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泉州台商投资区信用社;

帐 号:9070 3100 1001 0000 1166 31。

注:①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

[2014]33 号)文件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

证明》。②投标人若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建筑施工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泉

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扶持我区建筑业发展壮大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的十条意见》(泉台管[2017]166 号)文件规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

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 上发布。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本招标项目只接受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投标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北

京时间)。

8.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

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

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项目的开标(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文件解密)

①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必须在开

标当日 8:00--开标时间内登录(无记名方式用报名号登录,记名方式用注册账号

登录)交易平台或海迈电子标书软件,完成开标签到操作。在开标时间到后的 30

分钟之内,投标人务必要用注册账号登录交易平台或海迈电子标书软件,运用“投

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如投标人不熟悉

在线操作,可选择携带签到凭证、“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到现

场进行签到和解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

无效投标处理。


②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

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开标当日,投标人使用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报名凭证、签到凭证(用于开标时间之前进行现场扫码签到)、及“投标文

件固化”所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在开标时间到后的 30 分钟之内至现场解密。逾期

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

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

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9. 中标人公示结束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自行通过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对

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十年),并将结

果提交给招标人,若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

消其中标资格(确认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未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提交给招标人的,产生的后果自负),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 7 层,邮编: 362122 ;

电话:0595-27393167;

联系人: 魏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洛江区翡翠山庄明珠路 30 号

电 话:0595-22635512、18016758259

联 系 人:小任

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务中心楼上)

联系电话:0595-27558835 。

部门或机构名称: 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

电话: 0595-27396608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 4 层(区交警大队斜对面,新行政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