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17]107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开发区吉泰路及 A 区慢行道综合提升项目已由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科技经济局以泉开管经[2017]3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融资,招标人为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安投资约 1.25 亿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主要包括吉泰路、崇顺街、安泰路、雅泰路、政泰路、
庆泰路及崇宏街等 7 条道路,道路总长约 5430 米,道路宽度为 13-50 米;其中吉泰路、
崇宏街、庆泰路 3 条为城市主干道,雅泰路、政泰路 2 条为城市次干道,崇顺街、安泰
路 2 条为城市支路;道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照
明工程、交通及信号灯工程、公共交通站点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
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725.7050 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
建筑[2015]35 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含不超过 60 周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 证)。
备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
建和市政项目施工招标监督管理的意见》(泉建筑〔2015〕70 号)文件执行。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
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
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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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
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法定
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
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
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泉建交易[2009]7
号。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6 日 8 时 00 分至 2017 年 7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
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
关操作指南,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15375830983。招标人不另
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 年 7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前到账: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号:152710152200001448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 107 号)并要求受理银
行录入凭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 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
...........,
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③或按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
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
注:①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上传银行保函凭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提交银行保函原件。②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
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
的通知》(闽建筑【2014】33 号文)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
收讫证明》。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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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 年 8 月 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
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
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 U 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
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 U 盘的密封信上,
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本交易
所提供的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和招标编号)并排放在收标室相应序号的柜子里,方便评
标时查找。同时,将收件回执交投标人,届时由投标人凭此回执退还原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 86 号勤政楼,邮编:362006
电话:18906090797
联系人: 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宝洲路东段北侧农机综合楼 601 室,邮编:362000
电话: 15375830983
联系人: 小郑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 160 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监管部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局
地点: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595-28765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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