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狮建招[2017]030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狮市锦尚镇东店小学-综合楼工程已由石狮市经济局 以狮经计【2016】
18、狮经计【2017】5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狮市锦尚镇东店小学 ,建设资金来源 财
政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石狮市锦尚镇东店小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恒建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锦尚镇东店小学;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675.6m2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总建筑面积 2675.6 平方米,总造价约 590 万元,为钢筋混
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地上 4 层,主楼檐口高度 16.4 米,包括综合楼桩基、土石方、土建、
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894233 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1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
【2015】35 号文、闽建办筑【2015】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证)。
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
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
(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
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类。投标人的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或在规定平台查不到该企业季度信用分的,评标委员
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
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
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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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
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
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
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至 2017 年 4 月 26 日 18 时 00 分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采取无记名方
式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
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
书软件 ”打开。施工图纸另计(如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
18350588726/18350588723;
4.3.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1万元人民币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
户行汇往(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一):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58300100100038732
(2)开户行(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35001658107050001824
(3)开户行(三):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3540101040006473
以上账户任选一个,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名称或工程编号,并要求受理
银行录入凭证,并于交标时另行提供投标保证金复印件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
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若投标人为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
按规定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
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年 5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
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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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 U 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
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 U 盘的密
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网(www.qzzb.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锦尚镇东店小学
地址:石狮市 ,邮编: 362700
电话: 13600790291 ,传真: /
联系人: 谢世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华中街泉发大厦 A-203 ,邮编:362700;
电话: 18350588726/18350588723,传真:0595-83922828;
联系人:陈梅燕/李萍萍 。
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层
监督部门: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
地点:石狮市长福路 31 号原交通局大楼
电话:0595-88720887
2017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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