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港区 0603 工程室外配套项目,建设单位为泉港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建设资金
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港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港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 500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总投资额约 500 万元,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81.9008 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
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 号和闽建筑函[2014]6 号文的规定。
3.3.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中 级 建筑工程 类职称证书。
注:福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 号文要求登陆“省外信息登记系统”进行信息
登记,并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
权限),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
人员信息可通过监管平台的 “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
系统”进行查询。鉴于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无需主管部门审核即可登记,省外入闽建筑施
工企业必须及时自行维护监管平台中的相关信息,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信息系统记录的企
业和相关人员信息与实际不符或需要补充的,参加投标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
前完成变更。中标人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当是已在监管平台中登记信息的人员。若因未
登记信息,导致中标后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
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其责任。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
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
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
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
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
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
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
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泉建筑[2015]51
号文件要求,若中标人属于泉州市有关部门规定工资保证金缴纳对象,则中标人必须在随机抽取
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逾期未按规定缴纳的,将被取消中标资
格并按放弃中标论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 号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 08 时 00 分
至 2017 年 3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通过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
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
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
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预约订购,图纸另计,售后不退。订购
图纸预约电话:13115955988 。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
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收款单位帐户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泉州泉港支行;
帐号:100165030430010002。
银行电话:13506015311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港招 2017 第 23 号)并要
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4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
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
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 U 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备用,如若网络问题无法远程解标
时可使用 U 盘解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
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gjy.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港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泉港区,邮编: 362800
电子邮件:
/
电话:13505912926,传真: /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山腰德惠启航城 2109,邮编:362801
电子邮件: qgpczj@163.com
电话:13959818786 13115955988,传真: /
联系人:小庄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层
联系电话:0595-68110055
行政监督部门: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