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江经济开发区扩区机械产业园二期场地平整工程已由泉州市洛
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洛发改审[2015] 29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万安
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万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洛江区河市西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造价约 806 万元,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
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洛江经济开发区扩区机械产业园二期场地
平整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05.7723 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
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1 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土方回填压实
度不小于 9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的建筑企业应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建和市政项目施工招标监督管理的意见》(泉建筑〔2015〕
70 号)文件执行】。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 证)(若为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项目经理,年龄应不满 60 周岁);【省
外的建筑企业应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建和市政项目施工
招标监督管理的意见》(泉建筑〔2015〕70 号)文件执行】。
3.3.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
求:
①按规定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
贰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贰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在开标时随
身携带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或其相关
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
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
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
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理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因本招标项目的专业类别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未能
统一评价,所以所有投标人综合信用评价折分系数均为 1.0000。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
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
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
南。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1 月 26 日 08 时 00 分至 2017 年 02
月 04 日 17 时 30 分前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每份提交 50 元人民币。投标人获取电
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
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于本公告规定时间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
代表处订购。订购图纸预约电话:0595-28676699 。
4.4.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
使用二维码自助签到时务必记下交标序号,同时将装有投标文件 U 盘的密封函连同
相关证件原件(应到人员身份证除外)在截标之前一起递交到代理收标处,并告知
正确的交标序号,“注:不要把 CA 证书放在原件一起递交”。由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将序号标签贴在投标人签到凭证(二维码)上,投标人须持此标签方可取回原件。
投标人递交原件时请仔细检查是否完整,K 值抽取之后不得进行任何的补充提交。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泉建筑[2015])73 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 年 02 月 24 日 17:00 之前(以银行实时对
账单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拾贰万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以银行转账
或电汇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注: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 号
文)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泉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万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科技大厦六楼,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
电话:13559563770,传真:
联系人:小周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盛世天骄 3A 栋 501 室,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xmthzb28676699@qq.com
电话:0595-28676699 或 13358557958,传真:0595-28676699
联系人:小杨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账 号:152710152200001448。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 160 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