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狮建招[2017] 007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狮市蚶江镇洪窟小学综合楼工程项目已由石狮市经济局以 狮经计[2016]32
号,师经计[2016]117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狮市蚶江镇洪窟小学,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
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石狮市蚶江镇洪窟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蚶江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 909.2090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①总建筑面积:3738.8m2,占地面积:942.12 平方米,一层为厨
房、餐厅、杂物间,二层为活动室、校史室,三层为活动室,四至 6 层为休息室,②层数及檐口
高度:建筑层数:六层,建筑总高度:23.375 米。主要内容包括综合楼的桩基、土石方、土建、
水电安装工程、室外园林及消防水池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
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909.2090 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10 个日历天(从开工日期起至工程完工计算,具体开工日期
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
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简称“省外入泉施工企
业”),必须为按照闽建筑[2015]35 号和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若
为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项目经理,年龄应不满 60 周岁); 根据泉建筑[2015]70 号文,省外
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
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
时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
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
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
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
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或在规定平台查询不到该企业季度信用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
标;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
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
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法定媒介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
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
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 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月 27 日08时00分至 2017
年 1 月 3 日 18 时 00 分通过 “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采取无记名方式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招标人不另行
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
施工图纸另计(如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18850235067;
4.3.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本项目将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纳入评标定标,根据泉建筑[2015]73
号文)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评标办法>的通知”执行,
具体细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为壹拾捌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基本帐户汇往
招标人指定账户:
(1)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58300100100038732
(2)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35001658107050001824
(3)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三):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3540101040006473
以上账户任选一个汇入。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要求提交受理银行录
入凭证,并于交标时提供复印件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
责任。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也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使用年度投
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
位公章)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年 1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
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
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 U 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
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 U 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
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
息网(www.qzzb.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蚶江镇洪窟小学
地址: 石狮市蚶江镇
,邮编: 362000
电话: 13960268555 ,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城东片区体育街 269 号 1 号楼六层,邮编:362000;
电话:18850235067,传真:0595-22188583
联系人:小朱 。
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2016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