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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福建省泉州市第七中学江南校区--图书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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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泉州市第七中学江南校区--图书馆工程已由泉州市鲤城区发

展和改革局 以 泉鲤发改审[2016]30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泉州市第七

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16]第168号,招标人为福建

省泉州市第七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鲤城区金龙街道高山社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占地面积1300.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44.4 平方米,

建筑层数为地上6 层,单跨度最大约9.7 米,建筑高度23.8 米;工程造价约1307.5223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筑占地面积1300.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44.4 平方

米,建筑层数为地上6 层,建筑高度23.8 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59.8000 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

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1 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

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未满60 周岁并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执业

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含未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并且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

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

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

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已按规定在

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

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

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

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

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

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 分且在评价系统需查询得到企业季度信用分。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

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

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

(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泉建筑【2015】51 号文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电子招投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1 月30 日 08 时 00 分至2016 年12 月

5 日 18 时 00 分前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每份提交 50 元人民币。投标人获取电子

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于本公告规定时间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代

表处订购,售后不退。订购图纸预约电话:0595-22287183 。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2月26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拾贰万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②本工程接受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出具的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帐 号:152710152200001448。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 )并要求受

理银行录入凭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12 月27 日09 时00 分(北

京时间)。

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

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

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

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交易所提供的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和招标编号)

并排放在收标室相应序号的柜子里,方便评标时查找。同时,将收件回执交投标人,

届时由投标人凭此回执退还原件。

开标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核对的所有原件需在K值抽取之前提交招

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K值抽取之后不得进行任何的补充提交(相关资料夹

在其他资料中的,按未提交论处)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泉州市第七中学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 ,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

电话:18905959396 ,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泉秀路盛达广场B 幢1601 室,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xmzzqz@163.com

电话:0595-22287183 /13959876766

联系人:小吴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市工程交易所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 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监督部门: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