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3〕44号)和《关于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文〔2014〕26号)精神,根据《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实施计划》(闽建筑〔2014〕21号),省厅委托省建筑业协会、省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选定活动。现将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等57家建筑业龙头企业予以公布。
建筑业龙头企业(含2014年度、2015年度)自公布之日起3年内可享受建筑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
附件:2016年度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