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惠安县第三实验幼儿园室外附属工程 已由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惠发改[2015]20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惠安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
拨款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 惠安县教育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永信房地产
评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惠安县螺城镇北关社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人民币 500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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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 4720798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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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房屋建筑或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
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不超过 60 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
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
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应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xy.fjjs.gov.cn)可以查询到且不得低于 60 分。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
评价分值的项目所有投标人综合信用评价折分系数均为 1.0000。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 8 时 00 分至 2016 年 12 月 5
日 18 时 00 分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
件,每份提交 50 元人民币,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
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 年 12 月 21 日 17:00 时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从本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划出,并在规定时
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 账 号:157300100100214423;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招标编号 (格式:投标保证金 招标编号 )并要求受理银
行录入凭证。
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 号)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90000 元 。
7. 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2016 年 12 月 22 日 12:00 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安县教育局
地址: 惠安县螺城镇
电子邮件: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永信房地产评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自来水大厦三楼
电子邮件: qzyxzb@126.com
电话: 0595-87362639
联系人: 小刘
,邮编:362100
,传真:0595-87396039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惠安县螺城镇螺兴大厦二层第 1 开标大厅
详细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
监管部门: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点:___惠安县住建局建设股
电话: 0595-87382238
,传真:
,邮编: 36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