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化县高阳小学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已由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德发改审[2016]33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德化县龙浔中心小学, 建设资金
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德化县龙浔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德化县龙浔镇高阳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 700 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德化县高阳小学教学楼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建
;教学楼地上 4 层,檐口高度 14.4 米;门卫室地上 1 层,
筑面积:3019.21m2
檐口高度 3.2 米;教学楼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门卫室砖混结构;混凝土采用现
场搅拌。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资料。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 6141297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85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同时投
标人应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相应信息登
记。
注: 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
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
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方可参与相
应专业的投标。
3.2 省内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未超过 60 周岁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
格);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
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
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
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
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
建筑类。投标人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需查询得到本企业
季度信用分且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
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
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
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
验收合格的 不要求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
(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要求中标人严格执行《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
化县建设领域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意见的通知》(德政办[2010]95 号)、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泉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
市场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德建[2015]169 号)中关于工资保证金的有相关规
定。
3.10投标人中标后应执行闽建建[2011]51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启用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
统的通知》,德政办[2010]135 号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建
设工程远程信息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
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
的相关操作指南。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 08 时
00 分至 2016 年 11 月 8 日 17 时 30 分通过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
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
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
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
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
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投标人如须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公司预约订购,施工图纸售价:
另计,售后不退。购买预约电话: 18750173890 。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申请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
天的 17:0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
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
形式:
①现金形式: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的 17:00(北京时间)之前
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
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高阳小学投标保
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
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
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
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
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
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
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若投标申请人为福建省住房
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应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进行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时,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
助签到时务必记下交标序号,同时将装有投标文件的 U 盘的密封函连同相关证件
原件(应到人员身份证除外)在截标之前(最迟应于 K 值抽取之前)一起递交到
代理收标处,并告知正确的交标序号,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序号标签贴在投标
人签到凭证(二维码)上,投标人须持此标签方可取回原件。投标人递交原件时
请仔细检查是否完整,K 值抽取之后不得进行任何的补充提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化县龙浔中心小学
地址:德化县 ,邮编:362500
电话:13599217175
联系人:郑华山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碧水湾 10#604 室 ,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 xmtyqz@126.com
电话:0595-22567877/18750173890(小叶)
联系人:小叶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德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德化县龙鹏街 11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