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安县山霞镇宣美村水边至山腰村东格道路拓宽工程-路基路面工程已
由惠发改审[2016]64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县山霞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惠安县山霞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惠安县山霞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 660 万元
;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参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64582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8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
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不超过 60 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投标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
目负责人须具备上述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
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应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xy.fjjs.gov.cn)可以查询到且不得低于 60 分。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
评价分值的项目所有投标人综合信用评价折分系数均为 1.0000。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 10 日8时00分至2016年 10月 14
日 18 时 00 分通过 “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
招标文件,每份提交 50 元人民币,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
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 年 11 月 2 日 17 时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从本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划出,并在规定时
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 账 号:157300100100214423;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招标编号 (格式:投标保证金 招标编号 )并要求受理银
行录入凭证。
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 号)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130000 元 。
7. 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2016 年 11 月 3 日 9 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安县山霞镇人民政府
地址:
电子邮件:
电话:13505041859
联系人: 蔡先生
电子邮件: 273259708@qq.com
电话: 18250255004
联系人: 小何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浦西万达中心 A 座 1309
,邮编: 362100
,传真: 0595-2251578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惠安县螺城镇螺兴大厦二层第一开标大厅
详细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