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质量强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闽质强省办[2016] 11号)精神,为保障我省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及安全,各会员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在全省在建工程中开展各具特色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附件1)精神,明确本次活动方案要求,围绕活动重点,掌握活动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突出各自特点,具有各自特色的各种“质量月”活动。
二、各会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扎实抓好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各环节的质量,以实际效果,迎接全省“质量月”活动中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在建工程质量大检查。一是要进一步落实按合同规定的人员、设备、材料配置三到位。二是要认真落实有关规章制度,严把质量关。施工单位要按设计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严格工序管理,并做好施工记录;监理单位要严格监理行为,做好旁站、巡视及现场服务工作,并做好监理记录;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测规范,做到检测及时,结果准确。三是要开展在建工程质量隐患的自查自纠,并做到建设项目各环节自查自纠全覆盖。四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质量月”宣传活动。一是可在施工现场挂大型横幅标语,营造声势,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二是可采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工程质量重要性。有条件的,可采用高音喇叭进行确保工程质量有关宣传。三是可制作、播放有关工程质量公益广告,制作、张贴各种工程质量有关的宣传画。四是可开展工程质量咨询、质量专题讲座等活动。
四、为树立我省优质工程典型,提升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经省水利厅厅长专题办公会议通过,我会将开展福建省水利工程优质(闽水杯)奖评选活动。目前,评选工作网上申报系统尚在开发中。各会员单位可结合这次“质量月”活动,开展创建福建省优质水利品牌工程有关活动。
总之,各会员单位可根据各自具体情况,不拘一格、注重实效、因地适宜地开展“质量月”活动。通过活动,使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上新台阶。
各理事以上单位请于10月8日前将活动情况填入《福建省2016年“质量月”活动情况统计表》(“通知”中附件3)的纸质及电子文档,并将反映“质量月”活动内容及特色的视频和图片(视频为高清格式,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像素在1024×768及以上,图片请配文字说明),一并报送我会。
联系人:杨 扬
电 话:0591-87675170 ; 传 真:0591-87828956
邮 箱:fjsslgcxh@163.com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16年9月13日
福建省质量强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