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县道X329线锦龙至清白公路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永春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交[2016]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春县公路建设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永春县公路建设开发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永春县湖洋镇;
2.2工程建设规模:路线全长8.52km;工程造价1771.8073万元(含暂列金160万元)
2.3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开工曰期:2016 年 9月;
2.5工期要求:1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不要求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的资质证书,持有合格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建造师必须无在建工程(中标后未进入公示期及处于公示期中的工程都隶属在建工程)。
3.4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应具有 公路或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 职称。
3.5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 1 个标。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0投标保证金为 叁拾陆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永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永春县支行 帐号: 35001656507052500533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 君平招字[2016]第006号 )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8 月 5 日至 2016年 8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3:0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永春县展览城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或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地址:永春湖滨路379号荣誉·滨江国际公寓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采用不记名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4.2本招标工程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4.3 获取方法。向招标代理单位以不记名方式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固化工程量清单、图纸等书面材料及光盘,每标段报名及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图纸售价800元。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5.1.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1.2招标人不组织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固化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如有疑问请在质疑时限前,以不署名的形式传真至0595-27196988或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上提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8 月 26 日 09时 00分,地点为 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将于截标前一小时开始收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招标投标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在本工程招标期间,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质疑的答复等招投标信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在泉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jd.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招标代理单位处领取对应的书面文件,并及时认真查阅,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 标 人:永春县公路建设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永春县桃城镇 地址:永春湖滨路379号
邮 编:362600 邮 编: 362600
联 系 人: 尤先生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13600721595 电 话: 0595-23856758
传 真: 传 真: 0595-2719698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fjjp27196988@163.com
2016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