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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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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印发《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计划用3年时间有效缓解城市核心区交通拥堵,《计划》要求,一是每年全省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000公里以上。2016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6.7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2.3%,新增公共自行车8000辆以上,福州地铁1号线建成通车;到2018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7.3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3.5%,全省新增公共停车泊位6万个以上,新增公共自行车3万辆以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60公里、在建里程190公里。二是各地在安排城市道路新改扩建项目时,要重点完善城市主次干道路网,拓宽、加密新老城区之间的连接道路,结合旧城区有机更新、景观整治,拓宽一批老城区支路、小巷,条件允许的小巷要通过改造,力争建成车行道。三是2016年,重点加快推进一批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实施一批片区道路网加密改造项目,它们分别是:福州西岭互通铜盘连接线(马鞍山隧道)、南台大道南段;厦门第二西通道、“二环八射”快速道路;漳州圆山大道、南江滨路;泉州东至北峰通道,晋江滨江商务区道路;三明南站片区道路;莆田木兰大道、白塘路;南平武夷新区道路;龙岩外环路;宁德金马中路、金漳路。四是2016年新开工建设厦门地铁4号线和福州地铁6号线,重点抓好已开工建设的福州地铁1号线、2号线和厦门地铁1号线、2号线和3号线控制性工程建设。2016年,新开工建设厦门地铁4号线和福州地铁6号线,完成泉州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审批。到2018年,厦门轨道交通1号线建成投用,泉州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力争全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60公里、在建里程190公里。五是重要公交站附近建公共自行车站点,所有城市及有条件的县城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主城区重要公交站点附近区域尽可能配建公共自行车站点,构建便捷的半小时自行车体系,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到2018年,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公共自行车和慢行系统基本完善,实现所有设区市及人口较多的市县主城区建成投用公共自行车系统,新增公共自行车3万辆以上。推动泉州滨江水线自行车道、永泰大樟溪自行车道、邵武城市慢行系统等一批步行和自行车道的建设。六是2016年,福州、厦门各建成行人过街设施10处,泉州建成行人过街设施6处。七是今年全省新增更新公交车800辆以上,新增公交线路40条以上,新建公交场站10个,福州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5%以上。到后年,福州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实现设区市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八是逐步扩大公交专用道的覆盖范围,交通流量大及单向3车道以上的城市道路应当设置公交专用道;加快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建设,加快公交枢纽、换乘站、首末站等场站建设;大型连片居住社区以及城市综合体都要同步配套公交场站;城市各类新区和产业园区等要建设公交枢纽站。推进福州市海峡奥体中心枢纽站、莆田市公交北站、龙岩市火车北站公交枢纽站等10个大型公交场站建设,建成港湾式公交候车亭50个、电子站牌50个。到2018年,全面解决公共交通车辆占路停车,要求福州、泉州、漳州加快BRT或有轨电车建设;要求推广应用大容量、低地板公交车辆和空调车,新增非新能源和清洁燃料城市公交车辆全部实现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今年,全省延伸、优化公交线路80条。到后年,全省公交车要突破2万标台,其中清洁能源、新能源公交车辆达到6000辆以上,公交线路突破1700条。九是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推广人工电话、手机软件等出租汽车预约服务;大力推广应用交通“一卡通”服务。十是按照“一点(段)一方案一责任工程师”的要求,由责任工程师现场蹲点研究拥堵点的成因并提出优化方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城市重要交叉路口的拥堵问题,通过地下、地面、地上三个空间的综合利用及与四周建筑物的衔接,实现人流、车流的分离。2016年,福州、厦门、泉州各选择两条以上城市主干道,其他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要选择一条以上城市主干道先行开展交通治堵设计试点,由设区市交警部门牵头,住建、规划、交通等部门配合,于2016年底前完成。

  另外,各地要依托“福建出行助手”、政务网站等平台建立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将道路状况、交通拥堵、管控措施、公共交通服务、交通气象等提示信息,通过媒体、互联网、手机、交通引导屏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方便居民出行。我省将建立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工作不力的市、县(区)采取通报、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