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及实施办法(建市〔2006〕40号、建办市〔2006〕6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等相关规定,经企业申请,注销福建省元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及配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资质证书(证书编号:C235002000)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闽)JZ安许证字〔2012〕SS000014)同时失效。现予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