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我省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我厅编制修订了相关工程计价依据。经研究,定于2016年4月28日(周四)下午在福州召开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宣贯“营改增”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及配套材料信息价、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调整办法;
(二)宣贯2016版《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二、参会对象
各级造价管理机构专业人员,其中:设区市造价管理机构2名、县级造价管理机构1名,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参会人员自定。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4月28日上午
会议时间:4月28日下午2:30—5:30
会议地点:福建省国税局干部培训中心(福州市铜盘路36号左海大厦,总机63118888)。
四、有关要求
(一)参会人员食宿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由省厅统一安排,司机和提前报到的参会人员食宿自理。
(二)会议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安排从简,参会人员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会。
联 系 人:王秀华
联系电话:0591-87610167 13600833969
电子邮箱:fjgczjgl@163.com
传 真:0591-8761371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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