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消除地区间监管力度差异导致的动态监管不平衡和影响信用评价公信力等问题,省厅组织起草了《关于应用质量安全监管指数调控动态监管执行力度差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在全省范围征求意见,请你们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认真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反馈。电子邮箱:843746092@qq.com,电话:0591-87561511。
附件:关于应用质量安全监管指数调控动态监管执行力度差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