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5年度项目(金井镇片区)已经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晋水施招20160318003号;
2.项目名称:晋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5年度项目(金井镇片区);
3.建设地点:晋江市金井镇;
4.工程规模:总造价约240万元;
5.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位于晋江市金井镇,涉及自然村包括丙洲村,山苏村,金井村,石圳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微喷灌灌溉1206亩,池塘整治3座,水池整治3口。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质量标准: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的合格标准;
8.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A证;
5.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7. 投标保证金为 肆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达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帐号:424758379456。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交易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晋水施招20160318003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至 2016 年 3 月 25 日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招标文件,如需购买图纸,联系电话为:0595-8269967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4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及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jjce.gov.cn)上发布。
六、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 时 间 | 地 点 | 主 持 |
获取招标文件 | 2016年 3 月 21 日8时00分至 2016年 3 月 25 日17时30分止 |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 招标代理 机构 |
提交质疑书 | 2016年 3 月 28 日12时00分止 | ||
领取答疑纪要 | 2016年 3 月 28 日14时30分至 2016年 3 月 28 日17时30分止 | ||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 2016年 4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止 | ||
开标 | 2016年 4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晋江市金井镇 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山新天地E5号
邮编: 邮编:362000
查询电话:18965868656 查询电话:0595-82699678
传真: 传真:0595-82699678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小赖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