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指标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7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指标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7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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