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公用局、园林局、执法局(城管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现将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传达贯彻尤权书记、苏树林省长防台风重要指示的通知》(闽汛电〔2015〕17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迅速将尤书记和苏省长重要指示精神传达贯彻落实到基层,并结合省厅《关于做好防御第21号台风“杜鹃”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15〕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防御超强台风“杜鹃”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15〕53号),强化防台风责任落实,切实做好防御台风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传达贯彻尤权书记、苏树林省长防台风重要指示的通知》(闽汛电〔2015〕176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9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