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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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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泉建电〔20159号)要求,2015629日至72日,市住建局在各工程参建责任主体自查自纠、县级住建部门组织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全市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住建局督查组采取不听汇报、直奔现场、查阅资料、实体抽查、现场反馈等方式,重点督查两个方面,一是工程质量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各地、各单位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和三年“双提升”行动的推进情况,并对各地2015年上半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管理目标进行期中考核。二是建筑市场方面,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承发包、合同履约和农民工工作等情况,以及项目是否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共随机抽查工程项目27个(其中今年来辖区质量安全动态考核记分较高的工程项目14个、记分较少的项目13个)、属地建筑施工企业13家,发出《2015年上半年建筑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13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发展行业”创建暨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13份、《督促整改通知书》20份、《督促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5份、《督促全面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执法建议书》5份、《责令违规记分通知书》23份,要求属地住建部门对5个责任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累计对监理单位动态记178.2分、施工单位记256分,项目总监记257.6分、建造师记375分;现场回弹检测134个混凝土构件,合格率达87.3%;抽测混凝土板厚168点,合格率100%;抽查钢筋原材12组、钢筋接头5组、砂6组、水泥3组,合格率100%。检查结果表明,全市建筑市场秩序日趋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文明施工水平逐步提高。

(一)工程质量安全方面

1.质量安全责任目标落实较好。受检地区能根据省、市下达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制定分解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落实到基层和企业,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坚持每季度召开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查摆存在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其中半年度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较好的有德化县、永春县,较差的有安溪县、洛江区。积极引导和扶持辖区企业积极创优质工程、创建标准化优良项目。全市有57个工程申报创建省、市安全文明标准化优良项目备案,26个项目申报市优质工程备案,已签署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授权书、承诺书的工程项目157个,设立永久性标牌的工程项目125 个,建立质量信用档案的工程项目125个。

2.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各地住建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为抓手,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化建筑施工“打非治违”等各专项行动,进一步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控。截至目前,全市共发出质量问题责令改正通知书2027 份,对违规责任单位动态记分累计9170.88分,其中监理单位3656.89分、施工单位5513.99分,对违规责任人动态记分累计15760.1分,其中项目总监6063.65分、建造师9696.45分,对违法违规责任主体处罚金额累计103.56万元。晋江市印发《关于建立建筑工程责任主体诚信红黑榜制度的通知》,对列入诚信黑榜的11家企业,采取承接业务限制、实行差异化监管、不得评优评先等措施。德化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构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的通知》,就加强建筑用钢、水泥、砂及商品砼质量监控和抽查提出工作要求。鲤城区整合质量、安全监管力量成立“质量安全监管记分及合同履约行为施工现场评价工作组”,联合开展受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记分及合同履约行为现场评价工作。永春县严把混凝土结构质量关,坚持每季度开展砼构件强度回弹抽查抽测。惠安县将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制作成PPT课件,在每季度质量安全分析会上进行点评。

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稳步提升。各地能以创建安全发展行业为载体,以“岗位达标,促班组达标、企业达标”为核心,以开展扬尘治理为切入点,督促辖区企业持续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受检的辖区企业基本能按照《安全发展行业创建》和《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要求,建立内业资料,并向属地住建部门提出创建达标提升申请。大多数工地都已落实围挡封闭、道路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等防尘措施。中心市区及永春县大部分项目还同时采取配置喷雾水炮、在临时垃圾堆放区安装喷雾设施、在外脚手架或围挡上设置定时喷淋系统等其它防尘措施。全市有75家建筑施工企业达到二级以上达标提升要求。德化县、开发区率先提出“安全发展行业”创建考核验收申请,其他县(市、区)正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相关工作台帐。泉港区向所在地安委会报送了2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典型示范单位。永春县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结果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相挂钩,对考评结果不达标的企业,不予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安溪县18家辖区建筑施工企业均已报送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提升申报表。

4.安全宣教形式多样氛围浓厚。各地能够按照国家、省和市的工作部署,紧扣“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扎实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质量安全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和环境。丰泽区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台商区将常用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分发给辖区工程项目。石狮市、南安市等地区先后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观摩会。全市共举办观摩会议12场,人数达1500余人。永春县依托县安监局牵头创办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体验馆,组织350人次参加体验活动。其他县(市、区)组织亦同时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活动,并组织观看安全教育片,讲解学习建设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全市共举办57场次培训会议,受教育人数达3700余人。

5.渣土车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继续依托渣土办,督促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履行监管责任,严格执行企业准入与清出和违规“黑名单”制度。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渣土车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已有25家渣土运输企业被记入违规“黑名单”、34部车辆被限制在泉州境内承接业务。开通“泉州市建筑废土消纳供需平台”,规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运输企业废土处置管理。德化县注重弃土点的建设,已前期规划3个废土弃放点。台商区每周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渣土车辆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全市对渣土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经济处罚累计金额达59.98万元,其中惠安、泉港处罚力度较大,分别为30万元、22.16万元。

(二)建筑市场方面

1.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较好。一是项目基建手续能履行法定程序。多数建设单位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招投标书面情况备案、合同备案、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备案等手续。受检的27个项目中,有26个项目基建手续办理完整,未发现严重问题。二是工程招投标逐步规范化。受检项目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招投标程序、手续基本符合规定要求。

2.工程承发包行为逐步规范。受检项目建设单位均能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承发包、总分包合同签订等市场行为逐步规范,相关责任主体及个人资质、执业资格符合规定。

3.合同履约程度有所提高。一是工程款支付情况较好,大部分项目建设单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二是受检项目均能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依据合同约定派驻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到位率有所提高。

4.农民工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施工企业基本能按规定签订劳务合同,与自行雇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工地现场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考勤表、工资发放台账,受检项目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是施工单位对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受检的规模以上项目大部分能够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

二、存在主要问题

检查中,发现个别地区、单位监督管理机制、建筑市场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一)工程质量安全方面

1.个别企业安全管理内业资料重视不够。在开展创建安全发展行业及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检查时,发现个别企业质量安全管控内业资料欠缺较多。泉州市东海建筑有限公司未定期编发“安全发展行业创建”工作信息;福建省八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新《安全生产法》的培训资料;泉州市协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未按照住建部颁布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整理相关内业资料;福建省广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安全生产月活动资料。

2.实体工程质量安全有待加强。部分受检工程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蜂窝、麻面、疏松,墙体临时间断处未按要求设置拉结钢筋,质量缺陷未经检查记录擅自隐蔽,个别砼构件回弹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模板支撑可调螺杆伸出钢管的长度超过200mm,外脚手架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消防设施未按规定设置,塔式起重机械附墙杆非原厂制造,且未提供计算书等等。洛江力标?东华经典2#楼、安溪恒兴公交客运站一期A—办公楼、石狮市城北片区FH地块安置区3#楼主体结构质量管控不严,现场回弹的混凝土构件强度未能达到设计要求;安溪蓝溪国际·翠湖城20#楼塔吊附墙杆非原厂制造、未提供计算书、未组织专家认证;惠安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55kt/a尼龙6项目聚合楼梁底模板支撑采用扣件受力,且部分可调螺杆伸出立杆超200mm

3.渣土车辆专项整治有待深化。建筑废土沙石运输企业管理薄弱,渣土车超载、超限违规装运、不按路线行驶、乱倒渣土等乱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我市外籍渣土沙石运输车辆数量多,管理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本籍化进展缓慢。

4.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待落实。县(市、区)在建工程点多、线长、面广,人均监管量大,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较普遍;个别地区质量安全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未按要求对辖区建筑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且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企一档”资料建档不够完善;一些地区执法力度不够,执法不严,个别地区长期处于零处罚,监督执法威慑力不足。

(二)建筑市场方面

1.施工许可证办理滞后。部分项目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现象,匹克总部大厦已经开工,尚未办理施工许可证;鲤城新天城市广场三区、丰泽东海滨城A12地块、洛江力标东华经典、南安英良印象五号石材文化创意园A地块1号、石狮城北片区FH地块安置房、晋江钻石海岸二期、泉港东方伟业城市广场一期、泉州台商投资区锦厝安置小区等18个项目均先开工后补办施工许可证。

2.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一是个别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如永春万邦?城市广场、安溪蓝溪国际?翠湖城等2个项目。二是部分施工单位对项目部管理不到位,项目现场管理班子关键岗位人员未按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到岗履责,或者擅自变更项目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如南安英良印象五号石材文化创意园A地块1号项目经理基本不到位履职。三是施工现场劳务管理不到位,部分劳务分包单位未实际参与管理、履行职责。

3.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一是个别施工单位检查时无法提供完整的支付凭证、主要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或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主要建筑材料或租赁有施工机械设备,涉嫌挂靠或转包。如泉港东方伟业城市广场一期项目存在个人挂靠租赁公司租赁机械设备现象。二是个别施工单位将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和个人,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施工单位与个人签订现象,涉嫌违法分包。如惠安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55kt/a尼龙6项目、福建起步儿童用品有限公司2#生产车间、4#5#宿舍楼、6#7, #科研楼等2个项目施工单位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个人。

三、处理意见

(一)市住建局对2015年上半年度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较好的德化县、永春县给予通报表彰,对完成情况较差的安溪县、洛江区给予通报批评。

(二)永春盛福新苑公租房A栋(施工单位:德化县建筑工程公司,建造师:洪培佳)、丰泽东海滨城A12地块11#楼(施工单位: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造师:叶何翀)、台商区锦厝安置小区7#楼(施工单位: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造师:谢从铭)和市直田安大桥北连接线拆迁安置房1#综合楼(施工单位: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建造师:王茂英)等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状况较好,市住建局对上述项目的施工企业及执业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并作为企业申报优质工程、标准化优良项目以及施工企业和建造师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三)洛江力标?东华经典2#楼(施工单位:湖北中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张宏峰;监理单位:福建省冠闽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杨勇江)、安溪恒兴公交客运站一期A—办公楼(施工单位:福建省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造师:杨志远;监理单位: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总监:许水法)、石狮市城北片区FH地块安置区3#楼(施工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造师:马红社;监理单位:福建海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潘志明)、安溪蓝溪国际·翠湖城20#楼(施工单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建造师:蔡金林;监理单位: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张林法;建机一体化企业:厦门威格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成浩)和惠安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55kt/a尼龙6项目聚合楼(施工单位:福建省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鄢国厅;监理单位: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总监:吴俊峰)等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履职不到位,由工程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予以网上动态违规记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惠安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55kt/a尼龙6项目聚合楼模板支撑搭设不符合要求,存在梁底采用扣件受力,且部分可调螺杆伸出立杆超200mm等重大安全隐患。由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模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责令该项目拆除并重新安装模板支撑。

(五)泉州市东海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八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市协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广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管理内业资料欠缺较多,由属地住建主管部门督促限期改正,并举一反三,对辖区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现场随机抽测的现龄期混凝土回弹强度推定值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工程项目,由属地住建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整改。

(六)安溪蓝溪国际·翠湖城20#楼塔吊存在附墙杆非原厂制造、未提供计算书、未组织专家认证等重大安全隐患。南安英良印象五号石材文化创意园A地块1号工程项目建造师长期未到岗履职。泉港东方伟业城市广场一期、惠安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55kt/a尼龙6项目、福建起步儿童用品有限公司2#生产车间、4#5#宿舍楼、6#7#科研楼等3个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上述5个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立案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工程质量安全方面

1.落实质量安全“一岗双责”。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等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加大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力度,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五方主体对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加强质量安全管控体系建设,全面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完成年度责任目标任务。

2.加强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持续开展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外脚手架、清剿火灾隐患、无资质商品混凝土拌和站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要强化质量安全“通病”整治,特别是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专项治理,积极引导和扶持建设工程及预拌混凝土企业使用机制砂。要注重学习借鉴、推广普及质量安全管理先进县区和先进企业典型经验,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要严格执行企业准入与清出和违规“黑名单”制度,并运用监控系统、卫星定位等技术手段,扎实开展渣土车沙石运输交通安全整治,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3.深化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继续以创建安全发展行业为契机,深入开展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将项目考评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主要依据。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企业和项目积极创建“标准化优良项目”和“优质工程”,树立一批样板企业和项目,推动优质优价政策的落实。要加大随机式抽查、督查力度,将施工扬尘防治列为安全文明标准化动态考评范畴,并在创建标准化优良项目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全力推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4.夯实工程质量安全基础工作。要以开展“质量月”等活动为契机,继续抓好一线操作人员、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推广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可视化互动教材课件。要强化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持证上岗。要鼓励企业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要加强节假日、高温酷暑、台风汛期等敏感时期应急管理,落实应急防范和处置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能力。

5.提升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能力。要加强监督人员教育培训,做好监督执法工作的传、帮、带,督促监督机构落实监督工作标准,规范质量安全评价、动态监管以及网上公开监督行为等工作程序,提高监督队伍业务水平。强化乡镇政府对辖区工程建设的监管职责。鼓励实行政府监督执法与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问题。完善工程监理、检测制度,规范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管理。

6.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各地、各责任单位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照《督促改正通知书》或《督促停工通知书》等执法文书狠抓落实;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负责督促整改到位,并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将整改情况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建筑市场方面

1.建立市场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各地住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泉建筑〔201446号)的要求,认真总结前期查办案件的做法经验,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对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每4个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全面排查,建立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要实施差异化监管,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对群众举报的工程项目、恶意欠薪的工程项目、项目管理班子不到位或未履行职责的工程项目以及外来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列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和频度,重点检查工程承发包行为、合同承诺的项目班子人员到位情况以及农民工工作等情况,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对其在本地承建的其他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2.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各地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深入开展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不走过场,务求实效,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要整合建立建筑市场曝光台,加大行业典型、重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要严格按照泉建筑[2014]46号文件要求,于每月3日前将本辖区内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上报市住建局建筑业科,对于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零查处或查处不力的地区将进行通报批评。

3.推进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各地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查处,谁填报”的原则,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做好施工企业通常行为、合同履约行为信用信息采集、审核工作,督促辖区内施工企业及时填报信用信息。要加大处罚信息披露,及时将依法查处的违法信息纳入信用综合评价。

4.加快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各地住建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项目示范”思路,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568号)的政策措施,编制本地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加大建筑产业现代化宣传力度,利用网站及简报等手段,提升社会对建筑产业现代化的认知度。引导企业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要求,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参与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

5.加强建筑劳务市场管理。各地住建部门要鼓励培育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引导特级、一级总承包企业及企业实力较强的企业建立独资或控股的劳务分包企业。要加强劳务市场管理,规范劳务作业分包行为及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工资支付实名制。要积极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农民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道德教育,建设先进企业文化、项目文化,引导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爱岗敬业、遵章守纪。要继续推进“无欠薪项目部”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后,争取全面推广,努力实现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规范化、支付常规化、欠薪监管制度化,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6.及时办理工程项目决算验收。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时办理工程的竣工验收;相关部门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闽财建〔2007157号)文件的规定,在规定时限完成工程款结算工作,并拨付工程余款,遏制变相拖欠工程款的行为。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