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参加“三晋安全杯”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闽建办建函[2015]16号
发布时间:2015-07-01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169
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关于积极参加“三晋安全杯”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通知的函》转发你们,请你们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及本辖区行业企业登陆中国安全生产网(www.aqsc.cn)首页或关注《中国安全生产报》微信公众帐号,参加“三晋安全杯”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有关参与情况请于7月1日前报送省厅安委会办公室(传真:0591-87614739,邮箱:fjgcc2014@163.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