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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性住房“和谐人居”建设导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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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信息来源: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0
一、为什么要制定《保障性住房“和谐人居”建设导则(试行)》?

  近年来,全省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正在大规模持续推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满足保障性住房建设数量的同时,如何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品质,进一步改善保障人群居住环境,中国美术建筑艺术学院王澍等一些专家学者和有识之士,提出要倡导“开放式、混居型、高而不贵” 的建设理念,并在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进行试点等意见建议,引起了省领导高度重视,去年10月,省领导批示要求住建厅选择若干有条件的地区和项目进行试点,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新模式。

  二、《导则》的制定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去年11月省厅迅速组织调研,委托华侨大学进行专题研究,视野从住宅套内设计延伸扩展到居住环境品质上来,通过倡导“平等开放、和谐安居”理念,推行建设“和谐人居”保障性住房,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水平,实现创新社会管理,弘扬民族建筑文化,体现以人为本的目的。
根据上述研究成果,今年初,省厅制定了《福建保障性住房“和谐人居”建设导则(试行)》,经厦门市目前最大规模保障性住房综合体-洋唐居住区的进行设计试点,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今年4月正式公布《导则》文本。
 
  三、“和谐人居”建设有何特征?
 
  导则所称“和谐人居”,是指按照国家、省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和规范,建设具有“格局开放、设计精细、设施共享、环境友好、管理互助”特征的新型保障性住房居住环境,为居民提供多样性、人性化的基本居住条件和管理服务,实现保障性住房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人与环境的和谐。
 
  四、“和谐人居” 建设遵循原则是什么?
  
  “和谐人居” 建设遵循的原则是“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以人为本,完善服务;传承文明,追求和谐;整合资源,共建共享;注重公平,帮贫济困;自我管理,友好协商”。
 
  五、“和谐人居”建设导则包括哪些内容?
 
  《导则》共七章三十条,主要包括“总则、格局开放、设计精细、设施共享、环境友好、管理互助”等六个方面内容。
 
  六、“和谐人居”的具体内涵?
 
  “格局开放”,主要是指小区居住环境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强调小区规划选址、设计建设等要注重与相邻街区及城市资源、空间、人文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联系、接纳与融合,资源共享。倡导混合型住宅居住格局,引导不同阶层人群在同一小区混合居住,促进邻里交往及人际和谐,让所有居住者特别是低收入人群增添生活价值感、归属感和幸福感。
 
  “设计精细”,主要是指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实用、资源节约、适度创新的原则,在小区建筑风格、户型设计、结构体系、设施设计等方面,倡导高品质、精细化、人性化的设计理念,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人与环境的和谐。小区单体建筑应体现时代特征和地域文化特色,推行绿色建筑,建设绿色家园,创造建筑精品,使保障性住房成为城市建筑品质和品位的主导者。  
 
  “设施共享”,是指按照非赢利、开放式、大众化的原则,根据小区周围条件、居民人口结构和生活习惯,规划建设完善小区公益性、共享性的便民设施,满足居住者对公共配套设施的基本需求。
 
  “环境友好”,是指倡导小区内人与环境、建筑与环境的交融。注重小区绿化及人文景观、慢行系统、休憩场所、环保设施等建设,搭建居民交流平台,提供舒适、方便的生活环境。
 
  “管理互助”,是指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市场提供商业服务的基础上,鼓励居民开展志愿互助服务及邻里关爱互补服务。提倡邻里互助式物业服务,促进邻里互相关爱,互利互惠,共同提高生活质量。
 
  七、目前全省有多少个“和谐人居”建设试点小区?
 
  《导则》公布后,省厅高度重视,组织各地开展“和谐人居”建设试点,5月初,省厅分管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人还专题到永安市进行调研、指导。经各设区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推荐,5月10日,省厅确定厦门市洋唐居住区、漳州市惠民花园、龙海市保障性住房民生小区、泉州市见龙亭保障性住房小区、永安市体育中心保障性住房小区、仙游县鲤北龙泉廉租房小区、南平市南纸限价房项目、长汀县茶园小区、宁德市金涵小区二期A区等9个项目为首批保障性住房“和谐人居”示范试点小区。
 
  八、省住建厅对试点小区建设提出哪些具体要求?
 
  同时,省厅对做好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示范试点小区建设单位应认真对照“和谐人居”建设导则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设计布局、配套设施、管理服务等内容,并尽快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建立评优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在抓好“和谐人居”示范试点小区的同时,积极组织推动 “和谐人居”建设,不断扩大“和谐人居”建设覆盖范围,努力提高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品质和水平。
 
  九、如何把好试点小区设计关?
 
  为指导各试点小区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建设品质,积极推动各地“和谐人居”建设,从8月起,省厅组织建筑专家对9个试点小区设计方案逐个进行指导评审,提出指导书面完善意见。
 
  十、“和谐人居”建设导则公布后社会有何影响?
 
  今年4月,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座谈会上,应邀参加会议的住建部住房保障司领导对省厅组织编制的《导则》予以高度评价,认为《导则》提出的理念非常好,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推进“和谐人居”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结合起来,属全国首推,建议要以发展的观念来贯彻,引导多部门、多层次开展试点共同建设“和谐人居”。此外,《导则》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关注,《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海峡都市报》、《福州晚报》等新闻媒体给予大力宣传。重庆等省外建设主管部门也来咨询学习借鉴。
 
                                                                                                                        摘自: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