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r告
招标编号:晋政施招[2015] 0526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双龙路东拓二期市政道路工程(鞋都路至晋新路)A
标和B标(项目名称)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发邀审[2013] 77号文批
准建设,招标人为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
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晋江市陈埭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晋江市双龙路东拓二期市政道路工程(鞋都路至晋新
路)A标和B标位于晋江市陈埭镇,全长约2.7公里,宽度70米,道路等级为
城市主干道,工程造价约28708. 587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A标段桩号KO+OOO-K1+420,
造价约11930. 338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全部软基处理、全部路基填筑、桥涵工
程、地下通道、横穿管道、双向六车道过渡路面和临时笪道、排水、交通工程等;
B标段桩号K1+420-K2+708,造价约16778. 248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全部软基处
理、全部路基填筑、桥涵工程、地下通道、横穿管道、双向六车遒过渡路面和临
时管道、排水、交通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工期要求:总工期:540日历天,其主软基处理路段采用砂桩堆载亟匡上
预压期为270日历天(从完成土方填筑(包括路基土方和加载土方)起算至连续
2个月观测的沉降速率满足施工图纸卸魏标准要求且推算的工后沉降量小于施工
图纸设计容许值止。若非施工原因造成亟压期延长,则总工期相应顺延。)
2.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查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适用于每个标段)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企业。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
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3]5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强省外入闽建筑旌工企业服务管理工作妁通知》嫂i.建筑【2013.] 30号)
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市政工
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已按闽建[2013]5号和闽建筑[2013] 30号文要求,
办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入闽备案手续的企业(以开标当
日查询到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t“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信
息登记系统”登记为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
用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建造师)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注:项目经理持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需为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
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提
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
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
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丕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__厶一;“类似
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有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
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一;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
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__卫月一28 日至2015年__鱼一月一
1 日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即可下载电子招标
文件、预算书,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
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评标办法(适用于每个标段)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适用于每个标段)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
行,帐号:424758379456);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
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按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
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应注明工裎招标编号;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瓤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为塑捡万元人民币,投标
人若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保证金也仅须提交捌拾万元人民币。 (下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一年__生一月23 日9时00分(北京时
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
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同时将电子标书存入U盘,自行准备信
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持本工程
投标报名回执单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
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招标代理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
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
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船(含临时)
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
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
网(发布会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直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福隆商业广场一期新街135号二层商场,邮编:362200;
电话:0595-85615921;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晋江市亲
土木工
i道荆山
电话:15906026367、15260338142传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