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针对当前正值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时期,作为传统产业的建筑业发展方式亟待从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走建筑业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发展道路,需要政府出台扶持政策的问题,我厅从2012年开始,根据苏树林省长对我省建筑业提出“抓龙头、铸链条、造精品工程”重要讲话精神,在学习借鉴先进省份的扶持建筑业发展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牵头起草了扶持政策文件,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
二:扶持建筑业政策文件将于什么时候出台?
该政策文件已于10月16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三:将出台的扶持建筑业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该扶持政策文件结合我省行业现状,对培育发展龙头骨干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进程、发展壮大总部经济、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着力打造精品工程、推进建筑科技创新应用、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积极财税扶持政策以及建立完善统一开放、规范诚信的建筑市场等十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将在省政府层面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优化我省建筑业发展环境,为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提供政策支持。
四:将出台的扶持建筑业政策文件有哪些亮点?
亮点一:重点扶持一批重点骨干施工企业,着力打造“海西建筑航母”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贷款、保函、融资担保以及上市融资方面予以建筑业企业支持。
亮点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本省企业承接占有率偏低的“高、大、精、尖”、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新型建设模式项目。加快推动建筑业工业进程,将研究具体建筑业工业化的优惠政策措施。
亮点三:发展壮大总部经济,要求各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安排适量用地,作为建筑业企业所需的建设用地,在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可设定施工产值、税收作为前置条件。对特级、一级施工企业申请在注册所在地工业园区建设基地的,各级政府可参照工业企业供地的优惠政策给予安排。赋予“建筑之乡”县(市)在产业发展政策方面享受设区市同等权限的待遇。
亮点四:着力解决工程职称评审问题,对创建优质工程的项目经理予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条件人员,按照其获得的注册执业证书情况,破格学历条件分别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
亮点五:对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可享受省政府已出台的民营工业企业税收奖励政策。对施工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的费用予以减免。
亮点六:针对建筑市场和现场行为不规范,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积极性不强、压力不够的问题,下一步着力推进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评价平台,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形成守信奖励、失信惩戒机制,探索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市场监管、扶优扶强方面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