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健康发展,海南省制定实施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明确混凝土、建筑砂浆、钢材等34类、285项建设工程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该标准指出,建设工作质量检测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检测项目收费标准为统一的上限标准,经双方协商可下浮10%。对于未列入的检测项目,实际工作中又确实需要的,由检测单位参照相近项目收费标准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本着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强制服务和收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技术标准和规则,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并对提供的检测结果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检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单位应将收费项目及标准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时使用国家规定的税票,按章纳税,主动接受价格、建设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各级价格、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收费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审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和资格。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