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闽建〔2024〕24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
为推进我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竞争机制,保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质量,省住建厅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10月将首次公布信用评分结果,之后每季度公布上一季度信用评价结果。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23日
相关解读:
《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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